1、申请: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建行柜台办理申请手续,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和银行明确约定是否需要在卡面印制姓名拼音,是否需要配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2、银行审核:银行对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不能通过审核的,银行告知其具体原因。
3、制卡和发卡:对于通过审核的,银行会现场发放联名卡给申请人,如果需要在卡面印制姓名拼音,则需要另行约定发卡时间。
缴存单位通过银行渠道获取申请资料,或到所属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联名卡宣传品以及进行联名卡集体办理相关事宜的咨询。
单位组织职工认真填写申请表;指导职工规范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按照所选银行的规定准备其他资料。
单位向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资料申请时,还需提供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以及所选银行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银行对单位所提供的职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是否一致等。
各银行对通过审核的进行制卡,完成制卡后,银行应采用安全、快捷的方式向职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