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合同解除后,员工仍然有权申请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是由雇主负责代扣代缴的,与合同解除无关。即使合同解除,员工在正常情况下仍应享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权利。因此,员工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保障自身的权益。
如果雇主拒绝为员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雇主的违法行为,要求其按照规定为员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同时,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在具体操作时,员工可以先与雇主沟通,要求其继续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如果雇主拒绝,可以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法律专业人士,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同时,员工也可以自行前往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行政合同解除后,员工仍然有权申请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雇主应该依法为员工继续缴纳相关费用。如果遇到雇主拒绝缴纳的情况,员工需要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