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合同终止后,一般情况下仍需要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保密义务通常是在合同中约定的,其目的是保护合同双方之间的商业机密、商业信息等不被泄露。即使合同终止,保密义务仍然存在,直至约定的保密期限结束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如果行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密条款,双方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或商业信息。如果因为合同终止而导致保密义务无法继续履行,需要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可以重新签订保密协议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保护商业机密。
如果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保密条款,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了商业机密或商业信息,双方仍然应当按照商业惯例和诚实信用原则来处理,继续保密相关信息,以避免可能的商业纠纷或法律责任。
总之,在行政合同终止后,保密义务仍然存在,双方应当继续遵守保密约定,确保商业机密和商业信息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