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政合同终止后,通常有两种方式可以重新进行招标或采购。首先,可以重新发起招标程序,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方式选择合适的承包商或供应商。其次,如果合同终止是因为承包商或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可以考虑解除合同并重新进行采购流程。
重新招标或采购的具体步骤如下:
审查合同终止的原因:首先需要对合同终止的原因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可以重新招标或采购。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项目需求和预算,制定新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范围、预算、时间表等。发布招标文件: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草案等,确保公开、公平、透明。开展招标程序: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开展招标程序,包括投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等。签订新合同:与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最终确定合同细节并签订新合同。监督实施:在合同执行阶段,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合同按时、按质完成。举个例子,某部门与承包商签订了一份工程承包合同,但承包商未能按时交付工程,导致合同终止。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重新招标,在公开招标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承包商,并签订新的合同继续工程项目。
综上所述,行政合同终止后是可以重新进行招标或采购的,管理者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平、合法,以保障项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