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无效与违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行政合同无效是指当事人订立的行政合同,因未符合法定条件或者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的合同效力缺失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合同对象不明确或者无法履行的;行政机关利用职权地位强迫对方缔约的;行政机关未经批准擅自缔约的;行政机关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政合同违法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行政合同过程中,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合同本身并不一定失效。违法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超越职权范围签订合同;行政机关违反程序规定等。对于行政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请求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宣告合同无效,从而使合同失效;而对于行政合同违法,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或其他途径要求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但合同仍然有效。
管理者在与机构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如果合同存在瑕疵或违法情形,应及时与律师或相关部门联系,寻求解决方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