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70岁门卫死了是否算工伤,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70岁的职工已经退休,不再属于在用人单位工作中的人群,因此其死亡与工作无关,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2、如果职工在退休前已经患有某种职业病或者因工致残,这些病症或者残疾在职工去世之前直接导致了其死亡,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包括以下情况: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意外伤害,如受伤、中毒、烧伤、电击等;2、因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原因导致的职业病,如尘肺病、喉癌、铅中毒等;3、因工作原因引起的疾病,如骨科疾病、神经病等;4、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精神损害,如职业性抑郁症、创伤后应激障碍等。工伤认定的条件有: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场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3、工作原因:指职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4、故意犯罪:指职工伤害是由于故意犯罪行为造成的;5、重大过失:指职工在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且其过失行为造成了职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严重后果;6、意外事件:并非出于职工本人故意,而是由于其他外力原因,造成的职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综上所述,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算。工伤认定后几年后死亡,是需要根据死亡原因来算的,就算是工伤复发死亡,也不能按照工亡计算,只能按照工伤复发,可享受除一次性补助金意外的其他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算,可以按工伤死亡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工伤在住院期间四十八小时之内抢救治疗无效死亡的话也是视同工伤的。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给予死亡赔偿金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