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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保说明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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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填写一份《不缴纳社保申请书》具体内容如下:申 请 本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 公司工作,入职后公司要给本人缴纳社会保险,但本人已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保,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停缴,特申请不缴纳社会保险。现本人郑重声明:因我没有停保,导致无法按国家法律规定为我缴纳社会保险,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我承担。公司已将社会保险费中我个人因缴纳部分发放给我,若将来公司替我补交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我愿将个人缴纳部分退还给公司。 申请人: 年 月 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1、与单位交涉或协商。如果工作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向单位工会反映,请求工会出面与单位管理层进行协商解决;没有工会组织的,员工代表可直接和公司高层进行协商和沟通。 2、提起劳动仲裁。与公司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3、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或是单位拒不履行仲裁决定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4、同时,按照《 劳动合同法 》第3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 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并要求用人单位 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 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还可以按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单位名称): 本人因为已在其他单位购买了社会保险或者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自己应当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或者其他原因:,故特向贵单位申请不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工伤、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等项保险在内)。本人清楚因本人拒绝支付自己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将导致贵单位亦不能缴交单位应付部分的保险费,本人不需贵单位返还或补缴,且本人清楚该行为将存在或引起的法律后果或风险,该责任、后果或风险由本人自愿承担,而与贵单位无关。  特此申请。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2种观点: (单位名称):本人因为已在其他单位购买了社会保险或者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自己应当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或者其他原因:,故特向贵单位申请不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工伤、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等项保险在内)。本人清楚因本人拒绝支付自己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将导致贵单位亦不能缴交单位应付部分的保险费,本人不需贵单位返还或补缴,且本人清楚该行为将存在或引起的法律后果或风险,该责任、后果或风险由本人自愿承担,而与贵单位无关。特此申请。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日期:一、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2、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5、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二、员工个人原因不愿购买社保企业如何处理?缴纳社保是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因此,如果这个员工自己在成都当地购买了社报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企业不应录用该员工。这里存在着用工重复的风险。如果员工在异地已有自行购买,作为单位,还是需要根据企业的权利和责任为员工购买和缴纳社保,原因同于第1点。这种情形可以劝退人员推掉异地的社保,毕竟在中国境内,社保的工龄是不可以重叠计算的,因此员工异地购买的费用,公司不应同意予以报销。如果人员属于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状态的,应要求人员出具相关证明,公司按协保人员性质来进行录用。这样没有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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