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一档标准为1810元,二档标准为1610元,三档标准为1480元,四档标准为1300元;全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一档标准为18.3元,二档标准为16.3元,三档标准为15元,四档标准为13.2元。法律依据:《辽宁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由590元调整为700元;二类地区由480元调整为580元;三类地区由420元调整为500元。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由6元调整为6.5元;二类地区由4.8元调整为5.3元;三类地区由3.5元调整为4元。各市要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于2007年12月10日前报省批准,2007年12月20日前正式实施。各市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档不得低于500元。
第3种观点: 1、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5250元;2、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3元—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6135元;3、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工资可以分为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