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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提单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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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应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提单。承运人签发的俗称大提单(OCEANBILLOFLADING),承运人货运代理人签发的俗称小提单(HOUSEOFLADING)。提单并无统一的格式,可由轮船公司自行制定。目前在远洋运输中所使用的提单,都是由各航运公司按照自己的提单格式事先印刷好的。提单通常是一页纸,有正反两面。在提单的正面,主要载明以下内容:(1)船名和船舶的国籍;(2)承运人名称;(3)装货地和目的地或者运输航线(4)托运人名称(5)收货人名称(6)货物的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7)运费和应当给承运人的其他费用(8)提单签发的日期、地点、和份数(9)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船长的签字在上述九项内容中,第一(1)至(6)项由托运人填写。托运人应向承运人保证他所填报的情况的正确,如因托运人填写不清楚或不正确,以致引起灭失或损害,托运人应赔偿承运人的损失。如果承运人怀疑所收到的货物与提单上所填报的情况不符,应在提单上添加批注。第(7)至(9)的内容一般由承运人填写。提单通常是一式三份,但也可以根据托运人的需要适当增加或减少分数。承运人凭其中一份提单交付货物后,其余一律作废。提单背面印有详细的运输条款,主要规定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承运人总是试图在提单这加入减免其对所运货物的责任的条款,但如果提单规定适用1924年《海牙规则》,承运人就不能在提单条款中排除其按《海牙规则》所应承担的基本义务,即使承运人在提单中加入了这样的免责条款,按照《海牙规则》的规定,这类免责条款也是无效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单类型:一、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二、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2、货代提单。三、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3种观点: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提单可在目的港向轮船公司提取货物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通过转让提单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押汇货款。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的作用有哪些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提单可在目的港向轮船公司提取货物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通过转让提单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押汇货款。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诉讼时效的作用诉讼时效效力是指诉讼时效完成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发生的法律后果。效力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但不因此丧失实体请求权.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人民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予以保护但权利人实体权利仍然存在。专利权许可备案的作用专利权许可备案的作用是保障双方的利益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提供参考。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产生五险一金的作用有下列作用:一、参加工伤保险受工伤后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三、参加医疗保险退休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四、参加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五、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六、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用于房屋相关用途如果在职时没有用完退休后也能一次性取出。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定金担保的作用有哪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后定金具有预先支付的作用。当合同履行后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折抵价款。在后一种情况下定金又起到了预先支付的作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单类型:一、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二、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2、货代提单。三、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是货物装船完毕的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使用的国际货运代理提单实行登记编号制度。凡在我国境内签发的国际货运代理提单必须由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报商务部登记,并在单据上注明批准编号。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提单的管理工作。禁止出借。如遇遗失、版本修改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商务部报备。国际货运代理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国际货运代理提单实行责任保险制度,须到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业的保险公司投保责任保险。

第3种观点: 提单的分类如下:1、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2、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已装船提单、收货待运提单;3、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分: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4、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5、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分:全式提单、简式提单;6、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分:倒签提单、顺签提单、预借提单、过期提单;7、按收费方式分:运费预付提单、运费到付提单、最低运费提单。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乃至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核心单据,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1、提单具有收据作用,是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的证据。作为收据的提单在不同的提单持有人手中有不同的证据效力。在托运人手中,提单是初步证据,承运人可以以其他更有力的证据证明提单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但在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手中,提单是最终证据,承运人不能再以其他证据推翻提单的记载;2、提单是运输合同的书面证明。作为合同证明的提单,在不同的提单持有人手中也有不同的证据效力。在托运人手中,提单是初步证据,承运人可以举证证明实际运输合同与提单记载不一致。但当提单转让到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手中,承运人与第三方的权利、义务就只能依据提单的记载确定;3、提单是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凭证。提单一旦签发,承运人就只能对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而且对在途货物的处分权也转而由提单持有人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单类型:一、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二、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2、货代提单。三、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船后的1-2个工作日出提单,慢的一个礼拜的都有。但是提单分两种,一种是船公司的,一种是货代的。船公司基本不可能给你先出提单,你可以跟货代商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3种观点: 提单的分类如下:1、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2、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已装船提单、收货待运提单;3、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分: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4、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5、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分:全式提单、简式提单;6、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分:倒签提单、顺签提单、预借提单、过期提单;7、按收费方式分:运费预付提单、运费到付提单、最低运费提单。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乃至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核心单据,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1、提单具有收据作用,是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的证据。作为收据的提单在不同的提单持有人手中有不同的证据效力。在托运人手中,提单是初步证据,承运人可以以其他更有力的证据证明提单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但在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手中,提单是最终证据,承运人不能再以其他证据推翻提单的记载;2、提单是运输合同的书面证明。作为合同证明的提单,在不同的提单持有人手中也有不同的证据效力。在托运人手中,提单是初步证据,承运人可以举证证明实际运输合同与提单记载不一致。但当提单转让到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手中,承运人与第三方的权利、义务就只能依据提单的记载确定;3、提单是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凭证。提单一旦签发,承运人就只能对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而且对在途货物的处分权也转而由提单持有人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1种观点: 律师回答转口贸易的相关流程包括有:办理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售付汇;确认转口贸易资格;签订确认购货合约、售货合约以及;提交进口付汇核销单以及付汇申报单等。【延伸知识】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的流程:1、进口单位可以办理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售付汇;2、营业执照或批准后证书,转口贸易资格;3、详尽书面解释+公章 ;4、购货合约及 ;5、售货合约及 ;6、进口付汇核销单;7、买方出去的信用证或经银行比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开具的缴付保函;8、付汇申报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

第2种观点: 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在于商品的所有权,在转口贸易当中是先从生产国家出口者那个地方转到第三个国家或者是地区的商人手中,再转到最终消费该商品的进口国商人手中,而在过境贸易当中商品的所有权利都不需要向第三个国家的商人进行转移,只是通过了第三个国家的国境,直接的转向消费国家的商人手中。而且如果是通过航空的方式将这个商品转移到第三个国家,这样的贸易也不称之为过境贸易。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的含义:1.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品的生意,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易手进行的买卖。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即是转口贸易。贸易的货品能够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通过加工(转换包装、分类、选择、收拾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能够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贸易联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贸易。由于中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所以这种贸易形式,也几乎变成躲避贸易制裁的专用方式之一。2.过境贸易是商品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途中,途经其他国家,对途经国家来说,即为过境贸易。商品入境后不存放海关仓库就直接运出国境的,称为直接过境贸易;若存放海关仓库后未经加工整理又运往另一国的,称为间接过境贸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过境货物是指由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陆路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同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含有货物过境条款的国际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过境货物,按照有关条约、协定规定准予过境。其他过境货物,应当经国家商务、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批准并向进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网上社保局医保绑定流程如下:1、进入社保局网站首页,进入登陆界面。2、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陆。(如果没有密码,点击下面的【立即注册】,按照操作提示流程操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1种观点: 、单据的准备。出口前缮制全套据,并根据集港日期及时向海关申报。全套报关单据包括报关委托(格式以海关的要求为准)、箱单、、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出口方应根据出口货物品名,查阅海关税则,确定该出口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若出口货物为法检商品,则应提前向有关检验机构申请报验或在装货港当地申请报验,为以后顺利通关、出货创造条件。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方在装运前向海关申报出口手续的重要单据。报关单填写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报关效率以及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注意,所填内容应与箱单、、一致,做到单单相符,货物品名与其商品编码相符,数量及单位应与该出口货物的海关统计单位一致。 2、货物的准备。目前海关实行货到报关,因此提前将出口货物准备好是顺利通关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工厂送货,出口方可将货物发运到承运人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如果出口方要求产装,则承运人可将空箱运至出口方的仓库,在将货物装箱之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堆场。在出口货物装箱过程中,如何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呢?出口方只有对集装箱内部尺寸了如指掌,才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单件体积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2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 50MM,宽2350MM,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吨;4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2029MM,宽2350MM,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6吨。根据上述数据,可计算出最合理的装箱方式。出口方要到现场查看装货情况,并要求集装箱中转站按出口方的装箱方式装货。这样在一定基础上,能防止短装或装错,从而为顺利通关奠定基础。 提单的概念、内容、种类及签发 提单是承运人在接运货物后发给人的一种单证。它是货物收据,代表货物的凭证,是双方运输合同的凭证,可以进行买卖。 提单的内容有正反两面,正面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提单正本份数、提单签发日期、承运人或签字等,提单的反面是具体运输条款,有关承运人与、索赔与诉讼等问题均有详细的规定。 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首先落实运费,然后签发已装船提单给发货人。提单是海运业务中最重要的一种单证。托运人取得提单后,立即前往所在地外汇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银行收到托运人提交的提单及有关单据,经审查无误后,立即将提单及其它单据寄往进口方当地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国外当地银行收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即将货款划拨到中国外汇银行在其国外银行的帐户上,中国外汇银行即收取货款,然后银行再将货款划归到国内出口方的帐户上。由此可见,出口方在与承运人或其人确认提单时应慎重,要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否则,一旦提单签发后再更改,会影响出口方及时结汇。 提单种类较多,根据不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按不同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 (4)按商业习惯分为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实际业务中倒签、预借提单的问题 由于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信用证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由于租订的未能按时到达,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具该船名的“已装船”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

第2种观点: 、单据的准备。出口前缮制全套 据,并根据集港日期及时向 海关 申报。全套 报关单 据包括报关委托(格式以 海关 的要求为准)、箱单、、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 报关单 以及 海关 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出口方应根据出口货物品名,查阅海关税则,确定该出口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若出口货物为法检商品,则应提前向有关检验机构申请报验或在装货港当地申请报验,为以后顺利通关、出货创造条件。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方在装运前向海关申报出口手续的重要单据。报关单填写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报关效率以及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注意,所填内容应与箱单、、一致,做到单单相符,货物品名与其商品编码相符,数量及单位应与该出口货物的海关统计单位一致。 2、货物的准备。目前海关实行货到报关,因此提前将出口货物准备好是顺利通关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工厂送货,出口方可将货物发运到承运人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如果出口方要求产装,则承运人可将空箱运至出口方的仓库,在将货物装箱之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堆场。在出口货物装箱过程中,如何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呢?出口方只有对集装箱内部尺寸了如指掌,才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单件体积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2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50MM,宽2350MM,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吨;4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2029MM,宽2350MM, 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6吨。根据上述数据,可计算出最合理的装箱方式。出口方要到现场查看装货情况,并要求集装箱中转站按出口方的装箱方式装货。这样在一定基础上,能防止短装或装错,从而为顺利通关奠定基础。 提单的概念、内容、种类及签发 提单是承运人在接运货物后发给人的一种 单证 。它是货物收据,代表货物的凭证,是双方运输合同的凭证,可以进行买卖。 提单的内容有正反两面,正面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提单正本份数、提单签发日期、承运人或签字等,提单的反面是具体运输条款,有关承运人与、索赔与诉讼等问题均有详细的规定。 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首先落实运费,然后签发已装船提单给发货人。提单是 海运 业务中最重要的一种 单证 。托运人取得提单后,立即前往所在地外汇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银行收到托运人提交的提单及有关单据,经审查无误后,立即将提单及其它单据寄往进口方当地开立 信用证 的银行。 国外当地银行收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即将货款划拨到中国外汇银行在其国外银行的帐户上,中国外汇银行即收取货款,然后银行再将货款划归到国内出口方的帐户上。由此可见,出口方在与承运人或其人确认提单时应慎重,要做到“单单一致、 单证 相符”,否则,一旦提单签发后再更改,会影响出口方及时结汇。 提单种类较多,根据不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按不同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 (4)按商业习惯分为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实际业务中倒签、预借提单的问题 由于 信用证 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 信用证 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由于租订的未能按时到达,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具该船名的“已装船”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 在这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称之为“预借提单”。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极大,如果进口商发现提单是伪造的,其不仅可以拒付,而且有权追究承运人和出口方的。因此,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不会同意签发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出口方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提单。这是为了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应出口方的要求而倒填日期签发的提单,所以称之为倒签提单。

第3种观点: 、单据的准备。出口前缮制全套据,并根据集港日期及时向海关申报。全套报关单据包括报关委托(格式以海关的要求为准)、箱单、、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出口方应根据出口货物品名,查阅海关税则,确定该出口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若出口货物为法检商品,则应提前向有关检验机构申请报验或在装货港当地申请报验,为以后顺利通关、出货创造条件。 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方在装运前向海关申报出口手续的重要单据。报关单填写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报关效率以及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注意,所填内容应与箱单、、一致,做到单单相符,货物品名与其商品编码相符,数量及单位应与该出口货物的海关统计单位一致。 2、货物的准备。目前海关实行货到报关,因此提前将出口货物准备好是顺利通关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工厂送货,出口方可将货物发运到承运人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如果出口方要求产装,则承运人可将空箱运至出口方的仓库,在将货物装箱之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堆场。在出口货物装箱过程中,如何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呢? 出口方只有对集装箱内部尺寸了如指掌,才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单件体积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20 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50MM,宽2350MM,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吨;40 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2029MM,宽2350MM, 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6吨。根据上述数据,可计算出最合理的装箱方式。出口方要到现场查看装货情况,并要求集装箱中转站按出口方的装箱方式装货。这样在一定基础上,能防止短装或装错,从而为顺利通关奠定基础。 提单的概念、内容、种类及签发 提单是承运人在接运货物后发给人的一种单证。它是货物收据,代表货物的凭证,是双方运输合同的凭证,可以进行买卖。 提单的内容有正反两面,正面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提单正本份数、提单签发日期、承运人或签字等,提单的反面是具体运输条款,有关承运人与、索赔与诉讼等问题均有详细的规定。 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首先落实运费,然后签发已装船提单给发货人。提单是海运业务中最重要的一种单证。托运人取得提单后,立即前往所在地外汇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银行收到托运人提交的提单及有关单据,经审查无误后,立即将提单及其它单据寄往进口方当地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国外当地银行收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即将货款划拨到中国外汇银行在其国外银行的帐户上,中国外汇银行即收取货款,然后银行再将货款划归到国内出口方的帐户上。由此可见,出口方在与承运人或其人确认提单时应慎重,要做到 单单一致、单证相符 ,否则,一旦提单签发后再更改,会影响出口方及时结汇。 提单种类较多,根据不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按不同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 (4)按商业习惯分为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实际业务中倒签、预借提单的问题 由于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信用证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由于租订的船舶未能按时到达,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具该船名的 已装船 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 在这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称之为 预借提单 。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极大,如果进口商发现提单是伪造的,其不仅可以拒付,而且有权追究承运人和出口方的。因此,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不会同意签发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出口方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提单。这是为了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应出口方的要求而倒填日期签发的提单,所以称之为倒签提单。

第1种观点: 提单的主要内容如下: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提单可在目的港向轮船公司提取货物,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通过转让提单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押汇货款;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在班轮运输的条件下,它是处理承运人与托运人在运输中产生争议的依据;包租船运输的条件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也是运输契约的证明。这种运输的契约是租船合同,它是处理承运人(船东)与租船人在运输中的权利义务的依据。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1、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3、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船后的1-2个工作日出提单,慢的一个礼拜的都有。但是提单分两种,一种是船公司的,一种是货代的。船公司基本不可能给你先出提单,你可以跟货代商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3种观点: 虽然一般不是双方签订的合同,但构成合同的主要项目,如船名、开航日期、航线、靠泊及其他相关运费项目,都是众所周知的。有运价和运输条件,承运人也是提前规定的。因此,当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承运人预订舱位时,合同即被视为成立。因此,虽然条款是承运人单方面拟定的,但托运人也应认为双方已经认可,即成为运输合同。提单是承运人向托运人出具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运,或者承运人已代表托运人接收货物并已装运。它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货物,是因为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提单是运输合同的凭证。

第1种观点: 转口贸易流程是:进口单位先办理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售付汇;出示营业执照或批准后证书,获得转口贸易资格;详尽书面解释+公章;出示购货合约及、售货合约及、进口付汇核销单、买方出去的信用证或经银行比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开具的缴付保函、付汇申报单。【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对外贸易法》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规和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第2种观点: 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在于商品的所有权,在转口贸易当中是先从生产国家出口者那个地方转到第三个国家或者是地区的商人手中,再转到最终消费该商品的进口国商人手中,而在过境贸易当中商品的所有权利都不需要向第三个国家的商人进行转移,只是通过了第三个国家的国境,直接的转向消费国家的商人手中。而且如果是通过航空的方式将这个商品转移到第三个国家,这样的贸易也不称之为过境贸易。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的含义:1.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品的生意,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易手进行的买卖。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即是转口贸易。贸易的货品能够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通过加工(转换包装、分类、选择、收拾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能够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贸易联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贸易。由于中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所以这种贸易形式,也几乎变成躲避贸易制裁的专用方式之一。2.过境贸易是商品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途中,途经其他国家,对途经国家来说,即为过境贸易。商品入境后不存放海关仓库就直接运出国境的,称为直接过境贸易;若存放海关仓库后未经加工整理又运往另一国的,称为间接过境贸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过境货物是指由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陆路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同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含有货物过境条款的国际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过境货物,按照有关条约、协定规定准予过境。其他过境货物,应当经国家商务、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批准并向进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网上社保局医保绑定流程如下:1、进入社保局网站首页,进入登陆界面。2、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陆。(如果没有密码,点击下面的【立即注册】,按照操作提示流程操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1种观点: 法律客观:1.记名提单(StraightB/L)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使用记名提单,如果货物的交付不涉及贸易合同下的义务,则可不通过银行而由托运人将其邮寄收货人,或由船长随船带交。这样,提单就可以及时送达收货人,而不致延误。因此,记名提单一般只适用于运输展览品或贵重物品,特别是短途运输中使用较有优势,而在国际贸易中较少使用。2.不记名提单(BearerB/L,orOpenB/L,orBlankB/L)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善意的第三着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另外,根据有些班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海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记名提单虽然安全,不能转让,对贸易各方的交易不便,用得不多。一般认为:由于记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转让,因此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记名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任何人持有提单便可要求承运人放货,对贸易各方不够安全,风险较大,很少采用。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适应了正常贸易需要,所以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背书分为记名背书(SpeciaLEndorsement)和空白背书(EndorsementinBlank)。前者是指背书人(指示人)在提单背面写上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后者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不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在记名背书的场合,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被背书人。反之,则只需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3.指示提单(OrderB/L)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填上“凭指示”(Toorder)或“凭某人指示”(Orderof)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单又分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字样,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如果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或指示”,则称为选择指示人提单。记名指示提单或选择指示人提单中指名的“某某”既可以是银行的名称,也可以是托运人。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提单。提单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把它转让给第三者,而不须经过承运人认可,所以这种提单为买方所欢迎。而不记名指示(托运人指示)提单与记名指示提单不同,它没有经提单指定的人背书才能转让的,所以其流通性更大。指示提单在国际海运业务中使用较广泛。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海运提单的作用海运提单的作用主要有:1.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2.运输契约证明。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3.货权凭证。二、海运提单的种类海运提单根据不同的区分标准有不同的种类:1.按是否有批注区分: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2.按是否已装船时签发提单分:已装船提单和收讫备运提单。3.按运输方式分:直达提单和联运提单。前者是指装货船只自装货港直接到达最终目的港,中途不转船的提单。后者是指货物从装运港装船后,中途转换另一条船,或中途改换其他的运输方式才到达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提单。4.按提单的抬头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提示提单。5.按航运的经营方式不同分:租船契约提单和班轮提单。6.按运费支付方法不同分: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倒付提单。7.按提单的格式和条款是否全面分:全式提单和简式提单。三、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区别是什么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区别是:1.如果银行从严格将空运提单可以视为软条款,空运提单风险比海运提单大。2.空运提单利息比海运提单大。3.空运提单不能流通。4.海运提单需要到船公司换提单后才能报关;而空运可以直接报关。5.空运提单进行航空货物运输必不可少的单据,空运提单的收货人也有可能是银行。法律客观:1.直达提单(DirectB/L)直达提单,又称直运提单,是指货物从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转船,直接运至目的港卸船交与收货人的提单。直达提单上不得有“转船”或“在某港转船”的批注。凡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者,必须使用这种直达提单。如果提单背面条款印有承运人有权转船的“自由转船”条款者,则不影响该提单成为直达提单的性质。使用直达提单,货物由同一船舶直运目的港,对买方来说比中途转船有利得多,它既可以节省费用、减少风险,又可以节省时间,及早到货。因此,通常买方只有在无直达船时才同意转船。在贸易实务中,如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则买方必须取得直达提单才能结汇。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B/L)转船提单是指货物从起运港装载的船舶不直接驶往目的港,需要在中途港口换装其他船舶转运至目的港卸货,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称为转船提单。在提单上注明“转运”或在“某某港转船”字样,转船提单往往由第一程船的承运人签发。由于货物中途转船,增加了转船费用和风险,并影响到货时间,故一般信用证内均规定不允许转船,但直达船少或没有直达船的港口,买方也只好同意可以转船。按照海牙规则,如船舶不能直达货物目的港,非中转不可,一定要事先征得托运人同意。船舶承运转船货物,主要是为了扩大营业、获取运费。转运的货物,一般均属零星杂货,如果是大宗货物,托运人可以租船直航目的港,也就不发生转船问题。转运货物船方的责任可分下列3种情况:⑴第一航程与第二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各自负责,互不牵连;⑵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在货物转运后承担费用,但不负责任;⑶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负责到底。上述3项不同责任,须根据转运的过程和措施不同而定。3.联运提单(ThroughB/L)联运提单是指货物运输需经两段或两段以上的运输方式来完成,如海陆、海空或海海等联合运输所使用的提单。船船(海海)联运在航运界也称为转运,包括海船将货物送到一个港口后再由驳船从港口经内河运往内河目的港。联运的范围超过了海上运输界限,货物由船舶运送经水域运到一个港口,再经其他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至目的港,先海运后陆运或空运,或者先空运、陆运后海运。当船舶承运由陆路或飞机运来的货物继续运至目的港时,货方一般选择使用船方所签发的联运提单。4.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TransportB/LorIntermodalTransportB/L)这种提单主要用于集装箱运输。是指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由一个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所签发的提单。提单内的项目不仅包括起运港和目的港,而且列明一程二程等运输路线,以及收货地和交货地。⑴多式联运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组成的,多式联运提单是参与运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工具协同完成所签发的提单;⑵组成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中其中一种必须是国际海上运输;⑶多式联运提单如果贸易双方同意,并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可由承担海上区段运输的船公司、其他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CombinedTrandportOperator)或无船承运人(Non-vesselOperatingCommonCarrier)签发;⑷中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第八节“多式联运合同的特别规定”以及《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制约着多式联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单类型:一、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二、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2、货代提单。三、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2种观点: 提单的分类如下:1、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2、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已装船提单、收货待运提单;3、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分: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4、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5、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分:全式提单、简式提单;6、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分:倒签提单、顺签提单、预借提单、过期提单;7、按收费方式分:运费预付提单、运费到付提单、最低运费提单。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乃至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核心单据,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1、提单具有收据作用,是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的证据。作为收据的提单在不同的提单持有人手中有不同的证据效力。在托运人手中,提单是初步证据,承运人可以以其他更有力的证据证明提单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但在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手中,提单是最终证据,承运人不能再以其他证据推翻提单的记载;2、提单是运输合同的书面证明。作为合同证明的提单,在不同的提单持有人手中也有不同的证据效力。在托运人手中,提单是初步证据,承运人可以举证证明实际运输合同与提单记载不一致。但当提单转让到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手中,承运人与第三方的权利、义务就只能依据提单的记载确定;3、提单是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凭证。提单一旦签发,承运人就只能对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而且对在途货物的处分权也转而由提单持有人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1种观点: 提单转让包括的情形有:1、指示提单的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即可转让;2、不记名提单的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3、记名提单不能进行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承运人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确定。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不承担在装货港发生的滞期费、亏舱费和其他与装货有关的费用,但是提单中明确载明上述费用由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承担的除外。第七十九条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第八十条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用以证明收到待运货物的,此项单证即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承运人签发的此类单证不得转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单的核心作用是代替海上货物,转让提单即转让了提单所表彰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提单分为可转让的和不可转让的两种。记名提单不可转让,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可以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九条 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概念不同。1、海运提单。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货物,允许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交付给托运人的书面凭证。2、海运单。海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已将货物装船的不可转让的单证。二、凭证不同。1、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也是物权凭证。2、海运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三、流通转让不同。1、提单可以是指示抬头形式,可以背书流通转让。2、海运单是一种非流动性单据,海运单上标明了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流通。四、形式不同。1、海运单和提单都可以作成"已装船”形式,也可以是"收妥备运"形式。2、海运单的正面各栏目的格式和缮制方法与海运单提单基本相同,只是海运单收货人栏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应缮制确定的具体收货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单类型:一、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二、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2、货代提单。三、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单的性质:1.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2.运输契约证明.,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3.货权凭证,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1种观点: 提单转让包括的情形有:1、指示提单的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即可转让;2、不记名提单的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3、记名提单不能进行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承运人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确定。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不承担在装货港发生的滞期费、亏舱费和其他与装货有关的费用,但是提单中明确载明上述费用由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承担的除外。第七十九条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第八十条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用以证明收到待运货物的,此项单证即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承运人签发的此类单证不得转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单的核心作用是代替海上货物,转让提单即转让了提单所表彰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提单分为可转让的和不可转让的两种。记名提单不可转让,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可以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九条 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第1种观点: 提单转让主要有下列情形:1、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2、记名提单,不得转让;3、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提单就是指作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运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承运人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确定。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不承担在装货港发生的滞期费、亏舱费和其他与装货有关的费用,但是提单中明确载明上述费用由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承担的除外。第七十九条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第八十条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用以证明收到待运货物的,此项单证即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承运人签发的此类单证不得转让。

第2种观点: 提单转让与所有权转移提单既是债权凭证,也是物权凭证甚至所有权凭证。不同法律关系下提单持有人享有不同权利,不一定享有货物所有权。基于货物买卖关系交付提单,产生提单项下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提单转让的三种情形提单转让的形式通过提单的转让或流通,可实现其上所载的货物买卖或转让,使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根据“收货人”一栏记载内容的不同,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这三种提单遵循不同的转让规则。我国《海商法》第七十九条对提单的转让规定了三种形式:“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提单的核心作用是代替海上货物,转让提单即转让了提单所表彰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提单分为可转让的和不可转让的两种。记名提单不可转让,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可以转让。从总体上讲,提单转让与两个环节密不可分:背书与交付。据此,提单转让分为两种情况,背书加交付转让和不经背书转让(即交付转让)。交付的含义明确,即提单的转移占有。指示提单通过背书并交付转让,不记名提单通过交付转让,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背书的原意为“在背面”,后引申为指单据的持有人在单据背面书写的行为。提单背书尚无法律定义,但其涵义大概指提单转让人在提单背面记载并签名作出由谁或凭谁的指示提取货物的说明。

第3种观点: 提单转让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记名提单不能进行转让;2、不记名提单的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3、指示提单的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即可转让。【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承运人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确定。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不承担在装货港发生的滞期费、亏舱费和其他与装货有关的费用,但是提单中明确载明上述费用由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承担的除外。第七十九条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第八十条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用以证明收到待运货物的,此项单证即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承运人签发的此类单证不得转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单类型:一、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二、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2、货代提单。三、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2种观点: 提单( BILL OF LADING) 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在目的港交付的单证。 已装船提单 SHIPPED OR BOARD B/L 指承运人向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 RECEIVED FOR SHIPPING B/L 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 直达提单 DIRECT B/L 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 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 THROUGH B/L 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 MT B/L 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 班轮提单 LINER B/L 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 租船合同提单 CHARTER PARTY B/L 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 记名提单 STRAIGHT B/L 是指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 指示提单 ORDER B/L 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 OF SHIPPER 或ORDER OF CONSIGNEE**COMPANY;ORDER OF **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后可以转让。 不记名提单 BLANK B/L 或 OPEN B/L 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 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 清洁提单 CLEAN B/L 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批注。 不清洁提单 FOUL B/L 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 包裹提单 PARCEL RECEIPT 或 NON-NEGOTIABLE RECEIPT 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 最低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 MINIMUM B/L 运费未到运价本规定的最低额,而按规定的最低运费计收。 并提单 OMNIBUS B/L 或 COMBINED B/L 是指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 分提单 SEPARATE B/L 是指一批货物,即同一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单。过期提单 STALE B/L 是指出口商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 交换提单 SWITCH B/L 是指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出运。 倒签提单 ANTI-DATED B/L 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预借提单 ADVANCED B/L 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及时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 舱面提单或称甲板货提单 ON DECK B/L 指货物装载于船舶露天甲板,并注明 甲板上 字样的提单。 货运提单 HOUSE B/L 是指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货运提单往往是货物从内陆运出并运至内陆时签发的。这种提单从技术上和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是缺乏提单效力的。

第3种观点: 提单的分类如下:1、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2、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已装船提单、收货待运提单;3、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分: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4、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5、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分:全式提单、简式提单;6、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分:倒签提单、顺签提单、预借提单、过期提单;7、按收费方式分:运费预付提单、运费到付提单、最低运费提单。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乃至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核心单据,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1、提单具有收据作用,是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的证据。作为收据的提单在不同的提单持有人手中有不同的证据效力。在托运人手中,提单是初步证据,承运人可以以其他更有力的证据证明提单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但在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手中,提单是最终证据,承运人不能再以其他证据推翻提单的记载;2、提单是运输合同的书面证明。作为合同证明的提单,在不同的提单持有人手中也有不同的证据效力。在托运人手中,提单是初步证据,承运人可以举证证明实际运输合同与提单记载不一致。但当提单转让到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手中,承运人与第三方的权利、义务就只能依据提单的记载确定;3、提单是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凭证。提单一旦签发,承运人就只能对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而且对在途货物的处分权也转而由提单持有人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单转让的形式通过提单的转让或流通,可实现其上所载的货物买卖或转让,使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根据“收货人”一栏记载内容的不同,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这三种提单遵循不同的转让规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七十九条 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第2种观点: 提单转让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记名提单不能进行转让;2、不记名提单的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3、指示提单的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即可转让。【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承运人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确定。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不承担在装货港发生的滞期费、亏舱费和其他与装货有关的费用,但是提单中明确载明上述费用由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承担的除外。第七十九条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第八十条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用以证明收到待运货物的,此项单证即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承运人签发的此类单证不得转让。

第1种观点: 一般在客户下perchase 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 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2.报价:业务部及时回复客人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peroforma Invoice 给客户做正式报价。3.得到订单:经过洽谈,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perchase Order。4.下生产订单:得到客人的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5.业务审批: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 审核表 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行。合同审批之后,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6.下达生产通知: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 通知工厂按时生产:6.: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应业务员和单证员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改证。6.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已经到账。6.3:如果是放帐客户,或通过银行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7. 验货:7.: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7.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7.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8.制备基本文件: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9.商检: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并提供出口合同,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告诉工厂将来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0. 租船订仓:0..如果跟客人签定的合同是FOB CHINA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Q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ING ORDER),通常在开船一周前可拿到定仓纸。0.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人。如客人不同意时要另选客人认可的船公司。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0.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小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0.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安排拖柜:..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放柜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上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第2种观点: 外贸业务与单证操作流程 .客户询盘:一般在客户下purchase 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 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 2 .报价:业务部及时回复客人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Performa Invoice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3.得到订单:经过洽谈,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purchase Order。 4.下生产订单:得到客人的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5.业务审批: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 审核表 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 经理审批才行。合同审批之后,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 6.下达生产通知: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 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6.: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应业务员和单证员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改证。 6.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已经到账。 6.3:如果是放帐客户,或通过银行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 7. 验货: 7.: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7.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 7.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8.制备基本文件。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 9.商检: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并提供出口合同,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告诉工厂将来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0. 租船订仓: 0..如果跟客人签定的合同是FOB CHINA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Q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ING ORDER),通常在开船一周前可拿到定仓纸。 0.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人。如客人不同意时要另选客人认可的船公司。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0.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小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 0.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 安排拖柜: ..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放柜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上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外贸出口的流程包括有:报价;订货;付款;备货;包装;办理通关手续;装船;购买运输保险;出具提单;结汇等。我国《海关法》规定,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法律客观:在这种情况下,挂靠者甚至不需要到公司上班,在自己家中用一台电脑即可完成外贸交易----有时甚至是大宗交易。这种自由的SOHO(small-homeoffice)方式颇受有经验的外贸人的欢迎。不过,做外贸SOHO需要比较深厚的外贸知识技巧,有对进销两方面渠道较强的把控能力,因此并不推荐外贸新手去做。如果交易金额不大,但又不能像网上小店那样可以用“国际快递+网上支付”方式简易操作外贸的,还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外贸备案。自2004年新版《对外贸易法》出台以后,放开了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出口业务的,理论上个人也可以申请外贸经营权了。申请上也没有资金,具体步骤是:1.在工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2.到外经贸委作个人外贸经营权登记。3.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4.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对外付汇进出口单位名录”或者出口收汇核销备案登记手续。5.在银行开立个人对外贸易结算帐户,办理外汇收付。个人申请外贸权虽然并不困难,但因为是个体工商户身份,在经营中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加上个人的商业信用毕竟有限,即便取得了外贸权,实际操作中也很难运用各种基于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结算工具等,因此目前而言还只适合特定产品或小额交易。有了自营进出口权、代理出口、挂靠、个体工商户外贸备案四招,外贸之门为虎添翼此敞开。

第1种观点: 、单据的准备。出口前缮制全套 据,并根据集港日期及时向 海关 申报。全套 报关单 据包括报关委托(格式以 海关 的要求为准)、箱单、、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 报关单 以及 海关 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出口方应根据出口货物品名,查阅海关税则,确定该出口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若出口货物为法检商品,则应提前向有关检验机构申请报验或在装货港当地申请报验,为以后顺利通关、出货创造条件。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方在装运前向海关申报出口手续的重要单据。报关单填写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报关效率以及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注意,所填内容应与箱单、、一致,做到单单相符,货物品名与其商品编码相符,数量及单位应与该出口货物的海关统计单位一致。 2、货物的准备。目前海关实行货到报关,因此提前将出口货物准备好是顺利通关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工厂送货,出口方可将货物发运到承运人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如果出口方要求产装,则承运人可将空箱运至出口方的仓库,在将货物装箱之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堆场。在出口货物装箱过程中,如何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呢?出口方只有对集装箱内部尺寸了如指掌,才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单件体积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2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 50MM,宽2350MM,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吨;4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2029MM,宽2350MM,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6吨。根据上述数据,可计算出最合理的装箱方式。出口方要到现场查看装货情况,并要求集装箱中转站按出口方的装箱方式装货。这样在一定基础上,能防止短装或装错,从而为顺利通关奠定基础。 提单的概念、内容、种类及签发 提单是承运人在接运货物后发给人的一种 单证 。它是货物收据,代表货物的凭证,是双方运输合同的凭证,可以进行买卖。提单的内容有正反两面,正面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提单正本份数、提单签发日期、承运人或签字等,提单的反面是具体运输条款,有关承运人与、索赔与诉讼等问题均有详细的规定。 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首先落实运费,然后签发已装船提单给发货人。提单是 海运 业务中最重要的一种 单证 。托运人取得提单后,立即前往所在地外汇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银行收到托运人提交的提单及有关单据,经审查无误后,立即将提单及其它单据寄往进口方当地开立 信用证 的银行。 国外当地银行收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即将货款划拨到中国外汇银行在其国外银行的帐户上,中国外汇银行即收取货款,然后银行再将货款划归到国内出口方的帐户上。由此可见,出口方在与承运人或其人确认提单时应慎重,要做到“单单一致、 单证 相符”,否则,一旦提单签发后再更改,会影响出口方及时结汇。 提单种类较多,根据不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2)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3)按不同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4)按商业习惯分为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实际业务中倒签、预借提单的问题 由于 信用证 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 信用证 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由于租订的未能按时到达,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具该船名的“已装船”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 在这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称之为“预借提单”。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极大,如果进口商发现提单是伪造的,其不仅可以拒付,而且有权追究承运人和出口方的。因此,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不会同意签发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出口方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提单。这是为了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应出口方的要求而倒填日期签发的提单,所以称之为倒签提单。

第2种观点: 、单据的准备。出口前缮制全套据,并根据集港日期及时向海关申报。全套报关单据包括报关委托(格式以海关的要求为准)、箱单、、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出口方应根据出口货物品名,查阅海关税则,确定该出口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若出口货物为法检商品,则应提前向有关检验机构申请报验或在装货港当地申请报验,为以后顺利通关、出货创造条件。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方在装运前向海关申报出口手续的重要单据。报关单填写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报关效率以及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注意,所填内容应与箱单、、一致,做到单单相符,货物品名与其商品编码相符,数量及单位应与该出口货物的海关统计单位一致。 2、货物的准备。目前海关实行货到报关,因此提前将出口货物准备好是顺利通关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工厂送货,出口方可将货物发运到承运人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如果出口方要求产装,则承运人可将空箱运至出口方的仓库,在将货物装箱之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堆场。在出口货物装箱过程中,如何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呢?出口方只有对集装箱内部尺寸了如指掌,才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单件体积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20 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50MM,宽2350MM,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吨;40 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2029MM,宽2350MM, 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6吨。根据上述数据,可计算出最合理的装箱方式。出口方要到现场查看装货情况,并要求集装箱中转站按出口方的装箱方式装货。这样在一定基础上,能防止短装或装错,从而为顺利通关奠定基础。 提单的概念、内容、种类及签发 提单是承运人在接运货物后发给人的一种单证。它是货物收据,代表货物的凭证,是双方运输合同的凭证,可以进行买卖。 提单的内容有正反两面,正面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提单正本份数、提单签发日期、承运人或签字等,提单的反面是具体运输条款,有关承运人与、索赔与诉讼等问题均有详细的规定。 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首先落实运费,然后签发已装船提单给发货人。提单是海运业务中最重要的一种单证。托运人取得提单后,立即前往所在地外汇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银行收到托运人提交的提单及有关单据,经审查无误后,立即将提单及其它单据寄往进口方当地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国外当地银行收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即将货款划拨到中国外汇银行在其国外银行的帐户上,中国外汇银行即收取货款,然后银行再将货款划归到国内出口方的帐户上。由此可见,出口方在与承运人或其人确认提单时应慎重,要做到 单单一致、单证相符 ,否则,一旦提单签发后再更改,会影响出口方及时结汇。 提单种类较多,根据不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按不同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 (4)按商业习惯分为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实际业务中倒签、预借提单的问题 由于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信用证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由于租订的未能按时到达,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具该船名的 已装船 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 在这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称之为 预借提单 。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极大,如果进口商发现提单是伪造的,其不仅可以拒付,而且有权追究承运人和出口方的。因此,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不会同意签发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出口方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提单。这是为了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应出口方的要求而倒填日期签发的提单,所以称之为倒签提单。

第3种观点: 、单据的准备。出口前缮制全套据,并根据集港日期及时向海关申报。全套报关单据包括报关委托(格式以海关的要求为准)、箱单、、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出口方应根据出口货物品名,查阅海关税则,确定该出口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若出口货物为法检商品,则应提前向有关检验机构申请报验或在装货港当地申请报验,为以后顺利通关、出货创造条件。 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方在装运前向海关申报出口手续的重要单据。报关单填写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报关效率以及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注意,所填内容应与箱单、、一致,做到单单相符,货物品名与其商品编码相符,数量及单位应与该出口货物的海关统计单位一致。 2、货物的准备。目前海关实行货到报关,因此提前将出口货物准备好是顺利通关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工厂送货,出口方可将货物发运到承运人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如果出口方要求产装,则承运人可将空箱运至出口方的仓库,在将货物装箱之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堆场。在出口货物装箱过程中,如何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呢? 出口方只有对集装箱内部尺寸了如指掌,才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单件体积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20 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50MM,宽2350MM,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吨;40 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2029MM,宽2350MM, 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6吨。根据上述数据,可计算出最合理的装箱方式。出口方要到现场查看装货情况,并要求集装箱中转站按出口方的装箱方式装货。这样在一定基础上,能防止短装或装错,从而为顺利通关奠定基础。 提单的概念、内容、种类及签发 提单是承运人在接运货物后发给人的一种单证。它是货物收据,代表货物的凭证,是双方运输合同的凭证,可以进行买卖。 提单的内容有正反两面,正面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提单正本份数、提单签发日期、承运人或签字等,提单的反面是具体运输条款,有关承运人与、索赔与诉讼等问题均有详细的规定。 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首先落实运费,然后签发已装船提单给发货人。提单是海运业务中最重要的一种单证。托运人取得提单后,立即前往所在地外汇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银行收到托运人提交的提单及有关单据,经审查无误后,立即将提单及其它单据寄往进口方当地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国外当地银行收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即将货款划拨到中国外汇银行在其国外银行的帐户上,中国外汇银行即收取货款,然后银行再将货款划归到国内出口方的帐户上。由此可见,出口方在与承运人或其人确认提单时应慎重,要做到 单单一致、单证相符 ,否则,一旦提单签发后再更改,会影响出口方及时结汇。 提单种类较多,根据不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按不同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 (4)按商业习惯分为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实际业务中倒签、预借提单的问题 由于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信用证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由于租订的船舶未能按时到达,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具该船名的 已装船 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 在这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称之为 预借提单 。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极大,如果进口商发现提单是伪造的,其不仅可以拒付,而且有权追究承运人和出口方的。因此,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不会同意签发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出口方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提单。这是为了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应出口方的要求而倒填日期签发的提单,所以称之为倒签提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概念不同。1、海运提单。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货物,允许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交付给托运人的书面凭证。2、海运单。海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已将货物装船的不可转让的单证。二、凭证不同。1、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也是物权凭证。2、海运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三、流通转让不同。1、提单可以是指示抬头形式,可以背书流通转让。2、海运单是一种非流动性单据,海运单上标明了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流通。四、形式不同。1、海运单和提单都可以作成"已装船”形式,也可以是"收妥备运"形式。2、海运单的正面各栏目的格式和缮制方法与海运单提单基本相同,只是海运单收货人栏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应缮制确定的具体收货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单的性质:1.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2.运输契约证明.,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3.货权凭证,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客观:1.记名提单(StraightB/L)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使用记名提单,如果货物的交付不涉及贸易合同下的义务,则可不通过银行而由托运人将其邮寄收货人,或由船长随船带交。这样,提单就可以及时送达收货人,而不致延误。因此,记名提单一般只适用于运输展览品或贵重物品,特别是短途运输中使用较有优势,而在国际贸易中较少使用。2.不记名提单(BearerB/L,orOpenB/L,orBlankB/L)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善意的第三着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另外,根据有些班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海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记名提单虽然安全,不能转让,对贸易各方的交易不便,用得不多。一般认为:由于记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转让,因此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记名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任何人持有提单便可要求承运人放货,对贸易各方不够安全,风险较大,很少采用。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适应了正常贸易需要,所以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背书分为记名背书(SpeciaLEndorsement)和空白背书(EndorsementinBlank)。前者是指背书人(指示人)在提单背面写上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后者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不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在记名背书的场合,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被背书人。反之,则只需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3.指示提单(OrderB/L)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填上“凭指示”(Toorder)或“凭某人指示”(Orderof)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单又分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字样,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如果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或指示”,则称为选择指示人提单。记名指示提单或选择指示人提单中指名的“某某”既可以是银行的名称,也可以是托运人。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提单。提单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把它转让给第三者,而不须经过承运人认可,所以这种提单为买方所欢迎。而不记名指示(托运人指示)提单与记名指示提单不同,它没有经提单指定的人背书才能转让的,所以其流通性更大。指示提单在国际海运业务中使用较广泛。

第1种观点: 提单转让包括的情形有:1、指示提单的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即可转让;2、不记名提单的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3、记名提单不能进行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承运人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确定。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不承担在装货港发生的滞期费、亏舱费和其他与装货有关的费用,但是提单中明确载明上述费用由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承担的除外。第七十九条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第八十条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用以证明收到待运货物的,此项单证即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承运人签发的此类单证不得转让。

第2种观点: 提单的分类如下:1、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2、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已装船提单、收货待运提单;3、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分: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4、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5、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分:全式提单、简式提单;6、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分:倒签提单、顺签提单、预借提单、过期提单;7、按收费方式分:运费预付提单、运费到付提单、最低运费提单。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乃至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核心单据,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1、提单具有收据作用,是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的证据。作为收据的提单在不同的提单持有人手中有不同的证据效力。在托运人手中,提单是初步证据,承运人可以以其他更有力的证据证明提单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但在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手中,提单是最终证据,承运人不能再以其他证据推翻提单的记载;2、提单是运输合同的书面证明。作为合同证明的提单,在不同的提单持有人手中也有不同的证据效力。在托运人手中,提单是初步证据,承运人可以举证证明实际运输合同与提单记载不一致。但当提单转让到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手中,承运人与第三方的权利、义务就只能依据提单的记载确定;3、提单是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凭证。提单一旦签发,承运人就只能对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而且对在途货物的处分权也转而由提单持有人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单的核心作用是代替海上货物,转让提单即转让了提单所表彰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提单分为可转让的和不可转让的两种。记名提单不可转让,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可以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九条 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概念不同。1、海运提单。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货物,允许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交付给托运人的书面凭证。2、海运单。海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已将货物装船的不可转让的单证。二、凭证不同。1、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也是物权凭证。2、海运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三、流通转让不同。1、提单可以是指示抬头形式,可以背书流通转让。2、海运单是一种非流动性单据,海运单上标明了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流通。四、形式不同。1、海运单和提单都可以作成"已装船”形式,也可以是"收妥备运"形式。2、海运单的正面各栏目的格式和缮制方法与海运单提单基本相同,只是海运单收货人栏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应缮制确定的具体收货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2种观点: 提单分正背两面,正面规定船名、人、收货人、起运地、目的地、货名标志、件数等关于提单载明的货物运输事项;背面订有关于承运入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条款。现参照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美国总统轮船公司提单,探讨有关提单条款的若干实际问题。 . 承运人承运人系指与托运人订有运输合同的人。如果载运货物的为班司所有,则承运人就是船舶所有人;如果船舶为承租人租用,则承租人就是承运人,而此时的船舶所有人或出租人则为实际承运人或称为共同承运人。提单一般载有轮船,也就是提单拾头人名称,它就是承运人。有时,提单没有抬头公司名称,则签署提单的人就是承运人,如果签字,除具体指明为某某承运人签发外,船东即为承运人。按规定,提单上的签字人是为承运人签发的,船长的签字也是如此。有的提单订有所谓光船人签发的,他不是承运人。此种承租人规避作为承运人的企图,有的国家的法律不予承认,因为提单没有指明承运人,对保护托运人的诉权极为不利。 2 .正本提单的份数和作用。 提单正面载明签发正本提单的份数,并规定其中一份完成交付货物手续后,其余各份一律无效。如果两份正本提单同时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则承运人不应交付货物,而可提交裁定。 习惯上正本提单签发一式三份,原来是为了邮寄不误,分批邮寄。现在进行跟单信用证结汇时,必须提交全套正本提单,以保障;如果托运人要求变更运输时也必须提交全套提单。提单副本或抄本的份数不限,它们只能作为参考,不能凭以提货。由于航程短,船舶比提单先到目的港,如果是记名提单,则可以由收货人提供可靠先行提货;如果是指示 提单,则不知道收货人是谁,承运人不见提单无法放货。不论上述何种情况,承运人不凭提单放货是要承担很大风险的。 3.首要条款即提单的法律适用条款。由于很多国家是《海牙规则》的缔约国,国际海上运输提单一般都订有适用《海牙规则》或使其生效的国内法和首要条款,如美国总统轮船公司提单规定适用美936年海上运输法。我国不是《海牙规则》缔约国,中远提单上列有 及 承运人责任 两项条款,前者规定,有关提单争议应按中国法律在中国解决或在中国;后者规定,承运人的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适用《海牙规则》。法律适用条款一般都能得到承认。管辖权条款即,特别是提单上的条款,各国对待不一,前苏联、联邦德国接受该条款,英美法系国家大多视诉讼方便和是否能更好保护的合法权益而定。有的国家还采取对等承认原则。中远提单对争议解决提出两种可能途径,很难成为明确的。中远提单还有一条地区条款,专为中美航线而制订。该条款规定,中美航线提单适用美国936年海上货物运输法,每件货物的最高赔偿限额为500美元。 4.装货、卸货和交付条款。这是一条班轮运输中有关装卸货物滞期费的规定。该条款要求货方以船舶所能装卸的速度提供和接受货物,否则货方应对因此引起的损失,包括滞期费在内,负赔偿责任。虽然中远公司一般在国内港口没有据以向货方索赔,但作为班轮提单滞期费的条款在法律上是认可的,应该引起承、托运双方的重视。 5.转运一般提单都有类似如下的规定:承运人有权在需要时将货物交与其他船舶或经铁路或其他运输方式直接或间接运往目的港,费用由承运人承担,但不在承运人控制之下的风险由货方负担。美国总统轮船公司的提单还特别指出,此种转船转运不构成绕航,以保护船东的利益。 6.货物申报必须符合实际。 这是托运人必须认真做到的事项,如果所报重量或尺码不实,可能会导致交付运费罚款;如果重大件货没有正确申报重量因而损坏起重机械或损坏船舶或造成人身伤亡,都要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在《海牙规则》下,依其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提单记载的内容对于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仅仅是所载货物的表面证据。 但是,《海牙-维斯比规则》的第三条第四款却规定,提单上   在《海牙规则》下,依其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提单记载的内容对于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仅仅是所载货物的表面证据。  但是,《海牙-维斯比规则》的第三条第四款却规定,提单上记载的货物数量对于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是决定性的证据。  《海牙-维斯比规则》第三条第三款(b)规定,提单中必须记载包数、件数、数量或重量各项的一项,据此要求承运人在提单上记载上述内容。但《海牙规则》、《海牙及维斯比规则》还规定,如果承运人、船东或承运人代理有适当根据,怀疑标志、包件数、数量或重量不能确切代表其实际收到的货物,或无适当方法进行核对,便不必将其在提单上加以记载或注明。因此,当对货物数量的准确性有怀疑时,承运人就应当行使其拒绝在提单上记载货物数量的权利。承运人也不要尽信提单上所谓的数量/重量不知条款,因为该条款的效力依不同的管辖权而有所不同。  如果承运人对于货物的数量/重量有怀疑,却又不能以数量/重量不准确为由,劝说托运人接受不记载数量/重量的提单时,承运人在提单上选择加注Shippersfigures…MT,Shipsfigures…MT"、"Shippersfigures…MT-accuracynotverified"、"Weight/quant ity said to be|believed to be…"等批注,肯定会对保护承运人有所裨益。  如果在提单上加注了上述的一种批注,船东就很有希望在货物短量索赔中居于有利地位,尤其是由文件记载而引起的短量。但如果承运人本有核实货物数量/重量的机会却未予核实,就会产生一些麻烦。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提单上有上述批注,法庭仍会作出有利于收货人的判决,承运人只能反过来再向租船人/托运人索赔。这种情况如在英国起诉或交由英国仲裁,只要能将举证装运的货物数量全部卸下,承运人往往会索赔成功。但是,当租约并不适用英国法时,且承运人也未曾核实就盲目地接受了托运人提供的货物数量/重量,承运人的索赔就很可能会失败。

第1种观点: 、单据的准备。出口前缮制全套 据,并根据集港日期及时向 海关 申报。全套 报关单 据包括报关委托(格式以 海关 的要求为准)、箱单、、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 报关单 以及 海关 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出口方应根据出口货物品名,查阅海关税则,确定该出口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若出口货物为法检商品,则应提前向有关检验机构申请报验或在装货港当地申请报验,为以后顺利通关、出货创造条件。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方在装运前向海关申报出口手续的重要单据。报关单填写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报关效率以及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注意,所填内容应与箱单、、一致,做到单单相符,货物品名与其商品编码相符,数量及单位应与该出口货物的海关统计单位一致。 2、货物的准备。目前海关实行货到报关,因此提前将出口货物准备好是顺利通关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工厂送货,出口方可将货物发运到承运人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如果出口方要求产装,则承运人可将空箱运至出口方的仓库,在将货物装箱之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堆场。在出口货物装箱过程中,如何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呢?出口方只有对集装箱内部尺寸了如指掌,才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单件体积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2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 50MM,宽2350MM,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吨;4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2029MM,宽2350MM,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6吨。根据上述数据,可计算出最合理的装箱方式。出口方要到现场查看装货情况,并要求集装箱中转站按出口方的装箱方式装货。这样在一定基础上,能防止短装或装错,从而为顺利通关奠定基础。 提单的概念、内容、种类及签发 提单是承运人在接运货物后发给人的一种 单证 。它是货物收据,代表货物的凭证,是双方运输合同的凭证,可以进行买卖。提单的内容有正反两面,正面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提单正本份数、提单签发日期、承运人或签字等,提单的反面是具体运输条款,有关承运人与、索赔与诉讼等问题均有详细的规定。 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首先落实运费,然后签发已装船提单给发货人。提单是 海运 业务中最重要的一种 单证 。托运人取得提单后,立即前往所在地外汇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银行收到托运人提交的提单及有关单据,经审查无误后,立即将提单及其它单据寄往进口方当地开立 信用证 的银行。 国外当地银行收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即将货款划拨到中国外汇银行在其国外银行的帐户上,中国外汇银行即收取货款,然后银行再将货款划归到国内出口方的帐户上。由此可见,出口方在与承运人或其人确认提单时应慎重,要做到“单单一致、 单证 相符”,否则,一旦提单签发后再更改,会影响出口方及时结汇。 提单种类较多,根据不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2)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3)按不同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4)按商业习惯分为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实际业务中倒签、预借提单的问题 由于 信用证 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 信用证 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由于租订的未能按时到达,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具该船名的“已装船”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 在这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称之为“预借提单”。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极大,如果进口商发现提单是伪造的,其不仅可以拒付,而且有权追究承运人和出口方的。因此,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不会同意签发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出口方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提单。这是为了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应出口方的要求而倒填日期签发的提单,所以称之为倒签提单。

第2种观点: 、单据的准备。出口前缮制全套 据,并根据集港日期及时向 海关 申报。全套 报关单 据包括报关委托(格式以 海关 的要求为准)、箱单、、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 报关单 以及 海关 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出口方应根据出口货物品名,查阅海关税则,确定该出口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若出口货物为法检商品,则应提前向有关检验机构申请报验或在装货港当地申请报验,为以后顺利通关、出货创造条件。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方在装运前向海关申报出口手续的重要单据。报关单填写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报关效率以及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注意,所填内容应与箱单、、一致,做到单单相符,货物品名与其商品编码相符,数量及单位应与该出口货物的海关统计单位一致。 2、货物的准备。目前海关实行货到报关,因此提前将出口货物准备好是顺利通关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工厂送货,出口方可将货物发运到承运人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如果出口方要求产装,则承运人可将空箱运至出口方的仓库,在将货物装箱之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堆场。在出口货物装箱过程中,如何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呢?出口方只有对集装箱内部尺寸了如指掌,才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单件体积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2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50MM,宽2350MM,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吨;4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2029MM,宽2350MM, 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6吨。根据上述数据,可计算出最合理的装箱方式。出口方要到现场查看装货情况,并要求集装箱中转站按出口方的装箱方式装货。这样在一定基础上,能防止短装或装错,从而为顺利通关奠定基础。 提单的概念、内容、种类及签发 提单是承运人在接运货物后发给人的一种 单证 。它是货物收据,代表货物的凭证,是双方运输合同的凭证,可以进行买卖。 提单的内容有正反两面,正面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提单正本份数、提单签发日期、承运人或签字等,提单的反面是具体运输条款,有关承运人与、索赔与诉讼等问题均有详细的规定。 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首先落实运费,然后签发已装船提单给发货人。提单是 海运 业务中最重要的一种 单证 。托运人取得提单后,立即前往所在地外汇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银行收到托运人提交的提单及有关单据,经审查无误后,立即将提单及其它单据寄往进口方当地开立 信用证 的银行。 国外当地银行收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即将货款划拨到中国外汇银行在其国外银行的帐户上,中国外汇银行即收取货款,然后银行再将货款划归到国内出口方的帐户上。由此可见,出口方在与承运人或其人确认提单时应慎重,要做到“单单一致、 单证 相符”,否则,一旦提单签发后再更改,会影响出口方及时结汇。 提单种类较多,根据不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按不同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 (4)按商业习惯分为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实际业务中倒签、预借提单的问题 由于 信用证 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 信用证 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由于租订的未能按时到达,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具该船名的“已装船”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 在这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称之为“预借提单”。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极大,如果进口商发现提单是伪造的,其不仅可以拒付,而且有权追究承运人和出口方的。因此,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不会同意签发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出口方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提单。这是为了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应出口方的要求而倒填日期签发的提单,所以称之为倒签提单。

第3种观点: 、单据的准备。出口前缮制全套 据,并根据集港日期及时向 海关 申报。全套 报关单 据包括报关委托(格式以 海关 的要求为准)、箱单、、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 报关单 以及 海关 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出口方应根据出口货物品名,查阅海关税则,确定该出口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若出口货物为法检商品,则应提前向有关检验机构申请报验或在装货港当地申请报验,为以后顺利通关、出货创造条件。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方在装运前向海关申报出口手续的重要单据。报关单填写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报关效率以及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注意,所填内容应与箱单、、一致,做到单单相符,货物品名与其商品编码相符,数量及单位应与该出口货物的海关统计单位一致。 2、货物的准备。目前海关实行货到报关,因此提前将出口货物准备好是顺利通关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工厂送货,出口方可将货物发运到承运人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如果出口方要求产装,则承运人可将空箱运至出口方的仓库,在将货物装箱之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堆场。在出口货物装箱过程中,如何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呢?出口方只有对集装箱内部尺寸了如指掌,才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单件体积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2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50MM,宽2350MM,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吨;4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2029MM,宽2350MM, 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6吨。根据上述数据,可计算出最合理的装箱方式。出口方要到现场查看装货情况,并要求集装箱中转站按出口方的装箱方式装货。这样在一定基础上,能防止短装或装错,从而为顺利通关奠定基础。 提单的概念、内容、种类及签发 提单是承运人在接运货物后发给人的一种 单证 。它是货物收据,代表货物的凭证,是双方运输合同的凭证,可以进行买卖。 提单的内容有正反两面,正面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提单正本份数、提单签发日期、承运人或签字等,提单的反面是具体运输条款,有关承运人与、索赔与诉讼等问题均有详细的规定。 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首先落实运费,然后签发已装船提单给发货人。提单是 海运 业务中最重要的一种 单证 。托运人取得提单后,立即前往所在地外汇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银行收到托运人提交的提单及有关单据,经审查无误后,立即将提单及其它单据寄往进口方当地开立 信用证 的银行。 国外当地银行收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即将货款划拨到中国外汇银行在其国外银行的帐户上,中国外汇银行即收取货款,然后银行再将货款划归到国内出口方的帐户上。由此可见,出口方在与承运人或其人确认提单时应慎重,要做到“单单一致、 单证 相符”,否则,一旦提单签发后再更改,会影响出口方及时结汇。 提单种类较多,根据不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按不同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 (4)按商业习惯分为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实际业务中倒签、预借提单的问题 由于 信用证 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 信用证 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由于租订的船舶未能按时到达,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具该船名的“已装船”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 在这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称之为“预借提单”。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极大,如果进口商发现提单是伪造的,其不仅可以拒付,而且有权追究承运人和出口方的。因此,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不会同意签发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出口方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提单。这是为了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应出口方的要求而倒填日期签发的提单,所以称之为倒签提单。

第1种观点: 提单转让包括的情形有:1、指示提单的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即可转让;2、不记名提单的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3、记名提单不能进行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承运人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确定。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不承担在装货港发生的滞期费、亏舱费和其他与装货有关的费用,但是提单中明确载明上述费用由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承担的除外。第七十九条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第八十条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用以证明收到待运货物的,此项单证即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承运人签发的此类单证不得转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单类型:一、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二、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2、货代提单。三、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3种观点: 出具提单的形式如下:1、正本提单。正本提单为签发方出具的有签单章和签字的,有ORIGINAL标识的提单,一般是一式三份,由发货方寄往收货方,收货方凭该正本提单提货,正本提单一般用于信用证贸易;2、电放提单。电放提单为应发货方要求(电放保函),提单签发方在提单上加盖电放章(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D),发货方将该提单传真至收货方,收货方仅凭提单复印件即可提货。此时,由提单签发方向其目的港代理电报、传真或Email通知该票货物仅凭出示收货方身份即可放货。电放提单以其方便快捷,已经成为目前海运业务的主要单据形式,尤其成为近洋航线(海运时间比较短,寄交正本提单时间非常紧张)常见的形式;3、海运运单。海运运单是由船公司签发的货物承运单据,一般只签一份正本,不需要做电放,收货人凭身份证明即可提货,因风险较大,很少使用。在某些航线某些船公司提供此种运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1种观点: 出具提单的形式如下:1、正本提单。正本提单为签发方出具的有签单章和签字的,有ORIGINAL标识的提单,一般是一式三份,由发货方寄往收货方,收货方凭该正本提单提货,正本提单一般用于信用证贸易;2、电放提单。电放提单为应发货方要求(电放保函),提单签发方在提单上加盖电放章(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D),发货方将该提单传真至收货方,收货方仅凭提单复印件即可提货。此时,由提单签发方向其目的港代理电报、传真或Email通知该票货物仅凭出示收货方身份即可放货。电放提单以其方便快捷,已经成为目前海运业务的主要单据形式,尤其成为近洋航线(海运时间比较短,寄交正本提单时间非常紧张)常见的形式;3、海运运单。海运运单是由船公司签发的货物承运单据,一般只签一份正本,不需要做电放,收货人凭身份证明即可提货,因风险较大,很少使用。在某些航线某些船公司提供此种运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2种观点: 提单的分类如下:1、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2、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已装船提单、收货待运提单;3、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分: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4、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5、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分:全式提单、简式提单;6、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分:倒签提单、顺签提单、预借提单、过期提单;7、按收费方式分:运费预付提单、运费到付提单、最低运费提单。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乃至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核心单据,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1、提单具有收据作用,是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的证据。作为收据的提单在不同的提单持有人手中有不同的证据效力。在托运人手中,提单是初步证据,承运人可以以其他更有力的证据证明提单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但在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手中,提单是最终证据,承运人不能再以其他证据推翻提单的记载;2、提单是运输合同的书面证明。作为合同证明的提单,在不同的提单持有人手中也有不同的证据效力。在托运人手中,提单是初步证据,承运人可以举证证明实际运输合同与提单记载不一致。但当提单转让到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手中,承运人与第三方的权利、义务就只能依据提单的记载确定;3、提单是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凭证。提单一旦签发,承运人就只能对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而且对在途货物的处分权也转而由提单持有人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3种观点: 提单有以下几种:1、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2、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已装船提单、收货待运提单;3、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分: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4、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5、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分:全式提单、简式提单;6、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分:倒签提单、顺签提单、预借提单、过期提单;7、按收费方式分:运费预付提单、运费到付提单、最低运费提单。提单的主要关系人是签订运输合同的双方:托运人和承运人。托运人即货方,承运人即船方。其他关系人有收货人和被通知人等。收货人通常是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买方,提单由承运人经发货人转发给收货人,收货人持提单提货,被通知人是承运人为了方便货主提货的通知对象,可能不是与货权有关的当事人。如果提单发生转让,则会出现受让人、持有人等提单关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1种观点: 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在目的港交付的单证。 2) 货运提单 HOUSE B/L 是指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货运提单往往是货物从内陆运出并运至内陆时签发的。国际货代通常都使用此种提单。一般货代为满足客户的倒签或其他船东无法满足的要求时也使用这种提单。 3) 船东提单 MASTER B/L 是指由船东签发的提单。 4) 已装船提单 SHIPPED OR BOARD B/L 指承运人向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 5) 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 RECEIVED FOR SHIPPING B/L 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 6) 直达提单 DIRECT B/L 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 8) 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 THROUGH B/L 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 9) 多式联运提单 MT B/L 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 0) 班轮提单 LINER B/L 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 ) 租船合同提单 CHARTER PARTY B/L 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 2) 记名提单 STRAIGHT B/L 是指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 3) 指示提单 ORDER B/L 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 ORDER ),列名指示( ORDER OF SHIPPER 或 ORDER OF CONSIGNEE**COMPANY ; ORDER OF **BANK )。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后可以转让。 4) 不记名提单 BLANK B/L 或 OPEN B/L 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 ORDER 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 5) 清洁提单 CLEAN B/L 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 批注。 6) 不清洁提单 FOUL B/L 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 7) 包裹提单 PARCEL RECEIPT 或 NON-NEGOTIABLE RECEIPT 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 8) 最低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 MINIMUM B/L 运费未到运价本规定的最低额,而按规定的最低运费计收。 9) 并提单 OMNIBUS B/L 或 COMBINED B/L 是指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 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 20) 分提单 SEPARATE B/L 是指一批货物,即同一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分列 2 套或 2 套以上的提单。 2) 过期提单 STALE B/L 是指出口商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 22) 交换提单 SWITCH B/L 是指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出运 23) 倒签提单 ANTI-DATED B/L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1种观点: 海运提单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货权凭证(在一些交易中由于出现特殊情况,也会出现问题)。卖方(发货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船方)后,承运人向卖方开具一套提单。一套提单可能有1份以上的正本,常见有1-3份正本。任何一份正本都可以作为提货凭证。因此买方应向卖方索要全套正本提单。发货人发货后,可通过银行(跟单L/C或托收结汇)将提单交给收货人,或者直接通过邮递,或者通过人转交收货人。收货人应注意提单上的通知方。提单所列货物到港后,船方会通知通知方,再由通知方通知收货人持提单去港口提货。交货人收钱的时间根据你们商定的结汇方式而定。如果是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提单以及其他议付单据交付银行后,银行审核无误就可以将货款议付给发货人。如果是远期信用证或其他结汇方式就要具体分析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概念不同。1、海运提单。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货物,允许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交付给托运人的书面凭证。2、海运单。海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已将货物装船的不可转让的单证。二、凭证不同。1、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也是物权凭证。2、海运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三、流通转让不同。1、提单可以是指示抬头形式,可以背书流通转让。2、海运单是一种非流动性单据,海运单上标明了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流通。四、形式不同。1、海运单和提单都可以作成"已装船”形式,也可以是"收妥备运"形式。2、海运单的正面各栏目的格式和缮制方法与海运单提单基本相同,只是海运单收货人栏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应缮制确定的具体收货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3种观点: ()人(SHIPPER),一般为信用证中的受益人。如果开证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要求做第三者提单(THIRDPARTY B/L),也可照办。 (2)收货人(CONSIGNEE),如要求记名提单,则可填上具体的收货公司或收货人名称;如属指示提单,则填为 指示 (ORDER)或 凭指示 (TO ORDER);如需在提单上列明指示人,则可根据不同要求,作成 凭托运人指示 (TO ORDER OF SHIPPER), 凭收货人指示 (TO ORDER OF CONSIGNEE)或 凭银行指示 (TO ORDER OF XX BANK)。 (3)被通知人(NOTIFY PARTY),这是船公司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送到货通知的收件人,有时即为进口人。在信用证项下的提单,如信用证上对提单被通知人有权具体规定时,则必须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填写。如果是 记名提单或收货人指示提单,且收货人又有详细地址的,则此栏可以不填。如果是空白指示提单或托运人指示提单则此栏必须填列被通知人名称及详细地址,否则船方就无法与收货人联系,收货人也不能及时报关提货,甚至会因超过海关规定申报时间被没收。 (4)提单号码(B/L NO),一般列在提单右上角,以便于工作联系和查核。发货人向收货人发送装船通知(SHIPMENT ADVICE)时,也要列明船名和提单号码。 (5)船名(NAME OF VESSEL),应填列货物所装的船名及航次。 (6)装货港(PORT OF LOADING),应填列实际装船港口的具体名称。(7)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填列货物实际卸下的港口名称。如属转船,第一程提单上的卸货港填转船港,收货人填二程船公司;第二程提单装货港填上述转船港,卸货港填最后目的港如由第一程船公司出联运提单(THROUGH B/L),则卸货港即可填最后目的港,提单上列明第一和第二程船名。如经某港转运,要显示 VIA X X 字样。在运用集装箱运输方式时,目前使用 联合运输提单 (COMBINED TRANSPORT B/L),提单上除列明装货港,卸货港外,还要列明 收货地 (PLACE OF RECEIPT), 交货地 (PLACE OF DELIVERY)以及 第一程运输工具 (PRE-CARRIAGE BY), 海运船名和航次 (OCEAN VESSEL,VOY NO)。填写卸货港,还要注意同名港口问题,如属选择港提单,就要在这栏中注明。 (8)货名(DISCRIPTION OF GOODS),在信用证项下货名必须与信用证上规定的一致。 (9)件数和包装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要按箱子实际包装情况填列。 (0)唛头(SHIPPING MARKS),信用证有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填列,否则可按上的唛头填列。 ()毛重,尺码(GROSS WEIGHT,MEASUREMENT),除信用证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以公斤为单位列出货物的毛重,以立方米列出货物体积。

第1种观点: 提单( BILL OF LADING) 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在目的港交付的单证。 已装船提单 SHIPPED OR BOARD B/L 指承运人向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 RECEIVED FOR SHIPPING B/L 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 直达提单 DIRECT B/L 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 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 THROUGH B/L 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 MT B/L 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 班轮提单 LINER B/L 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 租船合同提单 CHARTER PARTY B/L 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 记名提单 STRAIGHT B/L 是指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 指示提单 ORDER B/L 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 OF SHIPPER 或ORDER OF CONSIGNEE**COMPANY;ORDER OF **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后可以转让。 不记名提单 BLANK B/L 或 OPEN B/L 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 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 清洁提单 CLEAN B/L 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批注。 不清洁提单 FOUL B/L 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 包裹提单 PARCEL RECEIPT 或 NON-NEGOTIABLE RECEIPT 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 最低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 MINIMUM B/L 运费未到运价本规定的最低额,而按规定的最低运费计收。 并提单 OMNIBUS B/L 或 COMBINED B/L 是指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 分提单 SEPARATE B/L 是指一批货物,即同一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单。过期提单 STALE B/L 是指出口商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 交换提单 SWITCH B/L 是指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出运。 倒签提单 ANTI-DATED B/L 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预借提单 ADVANCED B/L 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及时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 舱面提单或称甲板货提单 ON DECK B/L 指货物装载于船舶露天甲板,并注明 甲板上 字样的提单。 货运提单 HOUSE B/L 是指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货运提单往往是货物从内陆运出并运至内陆时签发的。这种提单从技术上和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是缺乏提单效力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单类型:一、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二、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2、货代提单。三、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3种观点: 一、什么叫海运提单海运提单英文名BILLOFLADING简称B/L,一般指的是正本提单,提单上注明有“Original”字样,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在将货物收归其照管后签发,证明已收到提单上所列明的货物;提单也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提单还是发货人向银行结汇货款的主要单证之—。正本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其海运代理手写签署或用签字印章等法定方式签发。为防止流通过程中遗失或延误而使银行或收货人无法及时收到提单,正本提单通常为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卸货港凭其中一份办理提货手续后,其他各份自动失效。二、海运提单的类型1、按是否有批注区分: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或船方在收到货物或装载货物时,货物或外包装没有某种缺陷或不良情况的提单。不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货船放在收到货物或装载货物时,发现货物或外包装有不良情况,在提单上给予相应的批注。对于不清洁提单,银行将拒绝接受,无法议付。2、按是否已装船时签发提单分:已装船提单和收讫备运提单。前者指的是,提单上记载的货物已经装上提单所指明的船只后签发的提单,提单上明确记载装船的日期;后者是指托运人将或交给承运人接管,因船公司船期关系,或船只尚未到港,暂存仓库由其保管,而凭仓库收据签发的备运提单。3、按运输方式分:直达提单和联运提单。前者是指装货船只自装货港直接到达最终目的港,中途不转船的提单。后者是指货物从装运港装船后,中途转换另一条船,或中途改换其他的运输方式才到达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提单。4、按提单的抬头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提示提单。记名提单,具体填写特定的人或公司。不记名提单,指不填具体收货人名称,即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的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提示提单,是按记名人指示或不记名人指示而交货的提单。5、按航运的经营方式不同分:租船契约提单和班轮提单。6、按运费支付方法不同分: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倒付提单。7、按提单的格式和条款是否全面分:全式提单和简式提单。前者是指提单的正面和背面都有内容,全面记载了承运人和托运人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等方面的条款;后者只有正面有条款,而背面没有任何记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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