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是转让费需不需要打收条,关键得看,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收款收据是业务双方资金往来的证明,是交款后能否提货的中间环节,也是单位之间对往来账的依据。 要建立“收款收据管理办法”: 1、收款收据的购买及领用登记 收款收据由资金结算部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对收据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保证各种收款收据得到合理和有效的使用。 (1) 收据管理人统一购买标准的收款收据,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购买收款收据。 (2)收款收据购买后,按收据号码登记《收款收据台帐》。 (3) 收款收据原则上仅限于出纳领用,根据公司的情况,其他人员也可以领用。 (4) 领用收据时,填写收据领用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收据管理人员按照审批完毕的申请表发放收据,并登记《收据领用台帐》。 2.开具收据总体要求: 首先,款项收取要真实; 其次,开具收款收据后,收据与款项要能唯一对应并可识别,即交款人拿来收据就能知道是那一笔款项.虽然开具收据是资金管理的一个小环节,但要重视开具收据的规范性。 虽然开具收据是资金管理的一个小环节,但要重视开具收据的规范性。当前,有些单位认为只要收到款就可以了,对开具收据要求不严,岂不知不规范地开具收据也会造成资金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是转让费需不需要打收条,关键得看,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是转让费需不需要打收条,关键得看,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收款收据是业务双方资金往来的证明,是交款后能否提货的中间环节,也是单位之间对往来账的依据。 要建立“收款收据管理办法”: 1、收款收据的购买及领用登记 收款收据由资金结算部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对收据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保证各种收款收据得到合理和有效的使用。 (1) 收据管理人统一购买标准的收款收据,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购买收款收据。 (2)收款收据购买后,按收据号码登记《收款收据台帐》。 (3) 收款收据原则上仅限于出纳领用,根据公司的情况,其他人员也可以领用。 (4) 领用收据时,填写收据领用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收据管理人员按照审批完毕的申请表发放收据,并登记《收据领用台帐》。 2.开具收据总体要求: 首先,款项收取要真实; 其次,开具收款收据后,收据与款项要能唯一对应并可识别,即交款人拿来收据就能知道是那一笔款项.虽然开具收据是资金管理的一个小环节,但要重视开具收据的规范性。 虽然开具收据是资金管理的一个小环节,但要重视开具收据的规范性。当前,有些单位认为只要收到款就可以了,对开具收据要求不严,岂不知不规范地开具收据也会造成资金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是转让费需不需要打收条,关键得看,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是转让费需不需要打收条,关键得看,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收款收据是业务双方资金往来的证明,是交款后能否提货的中间环节,也是单位之间对往来账的依据。 要建立“收款收据管理办法”: 1、收款收据的购买及领用登记 收款收据由资金结算部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对收据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保证各种收款收据得到合理和有效的使用。 (1) 收据管理人统一购买标准的收款收据,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购买收款收据。 (2)收款收据购买后,按收据号码登记《收款收据台帐》。 (3) 收款收据原则上仅限于出纳领用,根据公司的情况,其他人员也可以领用。 (4) 领用收据时,填写收据领用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收据管理人员按照审批完毕的申请表发放收据,并登记《收据领用台帐》。 2.开具收据总体要求: 首先,款项收取要真实; 其次,开具收款收据后,收据与款项要能唯一对应并可识别,即交款人拿来收据就能知道是那一笔款项.虽然开具收据是资金管理的一个小环节,但要重视开具收据的规范性。 虽然开具收据是资金管理的一个小环节,但要重视开具收据的规范性。当前,有些单位认为只要收到款就可以了,对开具收据要求不严,岂不知不规范地开具收据也会造成资金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该收条一般需要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正文应当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转让定金收据需要写明今收xx转让定金xxx人民币(大写:xxx)人民币整,余款xx于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对方如果违约定金不退还。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这两项是必备的;其次,写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各项内容,包括店铺位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转让费,费用支付方式等事项;最后要有双方的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1种观点: 转让费可以写进合同。合同中可以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转让的标的;转让的费用;以及转让费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签订转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该收条一般需要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正文应当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种观点: 一、转让费的概念是什么转让费定义: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第三方)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二、转让费收条怎么写转让费收条由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四部分组成。标题,只写“收条”二字;正文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日期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可以参考以下内容:收条今收到XX转让XX的费用共计人民币XX元(大写)。收款人:XX签订日期:XX年X月X日三、转让费受法律保护吗转让费不受法律保护。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不能收取转让费,所以收取转让费是业主与承租者的私人约定,属于“情我愿”。但是,收取转让费的前提应当是转让合法。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以门店转让为例转让费是这样计算的:原房主要求的房租+现租主装修费用+现租主水电等开户安装费+现租主存货估价。一般只计入自己投的门面装修费,如果是从上个手上转来的就加上原来的转让费。转让费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大类。无形资产包括品牌,专利技术以及技术力量,市场等等。有形资产是指一些硬件措施,包括厂房,设备等等。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地段、店面知名度、品牌等经营环境。原经营者的租约年限和店面可租赁年限,一般租约距离到期时间越短的,转让费越少。对原经营者的一些补偿,其他附加费用如带货转让的货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该收条一般需要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正文应当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转让定金收据需要写明今收xx转让定金xxx人民币(大写:xxx)人民币整,余款xx于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对方如果违约定金不退还。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写明标题“收条”,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要大一,写法有两种:(1)只写“收据”二字;(2)写“今收到”三个字。其次写明具体内容,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转让定金收据需要写明今收xx转让定金xxx人民币(大写:xxx)人民币整,余款xx于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对方如果违约定金不退还。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收据写在第一行之间,然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今收到XXX因受让XXX有限公司XX%股权而支付的股权转让款XXX元(人民币XXX元整)。在另起一行顶格写此据,另起一行最右边再写收款人,XXX最后写日 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包括抬头、转让内容、当事人签字和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种观点: 股权转让书的写法:首先,写明股权转让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然后,写明标的股权以及其所属公司的基本信息。其次,写明股权转让方式、价格、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最后,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写明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给了转让费但没写合同,如果给转让费是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则不可以退。在上述情形下,合同已经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不退转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在法律中,定金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未签订合同之前交付的定金往往是立约定金。如果定金给付方只是单纯的不想再签订合同,则定金是不能要求退还的。当然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定金给付方和定金接收方的原因(如限购的突然出台)导致合同客观上无法签订的,这个定金是可以退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3种观点: 给了转让费但没写合同,如果给转让费是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则不可以退。在上述情形下,合同已经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不退转让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第1种观点: 收据和的法律效力不一样。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而不但是收支款项的凭证,而且凭所收支的款项可以做为成本、费用或收入,也就是说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顾客所索要不同的凭证,这要根据目的而分,有的人是为企业办事,需要到企业报销费用,这时必须索要,否则不能报销,因为收据不能做成本或费用的原始凭证。有些人只是为证明收了或付了某些款项,并不想作为报销凭证,开票就要交税,开收据不用交税,索要要比索要收据的价格要高,所以这时这些人就索要收据而不索要。是从税务机关购买的。其实商品含税和不含税是指商品价格含税和不含税。在销售商品时,如果开的是普通,它所标示的价格就是含税价格,如果开的是专用,那么它标示的价格就是不含税的价格。收据的类型含收款收据及付款收据。涉及往来类的收据不能与收入费用挂钩的收据,可以用来做账,付款收据也可做账,但计算企业应税所得时不得在税前扣除。收据能否入账,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收据可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税务部门监制、财政部门监制、收据三种。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自制的原始凭证。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这样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作为成本费用入账。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单位与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可以入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关于收据、收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在内容上合法,意思是收据和收条上记录的是真实存在的收支或借贷情况;二是在形式上合法,意思是填写收据和收条的过程是自愿的,没有欺诈、强迫等情形。第二,收据一般指已经印刷好的财务会计凭证,如果您提到的问题属于此类,按照收据的格式和项目要求,实事求是地全面填写、不留空项就可以了;第三,收条一般指在空白纸张上书写的证明材料,这就要求将双方的姓名或名称、收支或借贷的钱或货物的数量、产生收支或借贷的原因、是否有利息或保管费用、发生的日期、以及其它相关内容都记录在收条之上,并由双方签字和按手印。记载的内容越详细,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就越小。第四,收据或收条只要符合内容合法、形式合法,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为了使收据或收条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推荐三种方法:一是到区县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收据或收条公证手续(可到区县司法局询问公证处的具体情况);二是邀请与双方都熟悉、且关系良好、具有威望的人担任中间人,见证收支或借贷过程,并在收据或收条上签字见证;三是用手机将填写收据或借条的过程拍摄下来,增加视频和音频的证据。以上三种方法,办理公证的法律效力最强,拍摄填写过程的方法最简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3种观点: 和收据都具有证明效力,但的证明效力强于收据。一般才是证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合法依据。那种只开收据不开的行为,一旦面临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产生纠纷,在解决过程中,受理机构对此均持保留态度,有些消费者协会甚至不受理无投诉的行为。从纳税角度看,不开只开收据的行为也是故意偷税行为。因此,向经营者索要是每个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如果经营者拒开,可向税务部门投诉。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纳税人根据经营范围向税务机关领购相关。是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这既是买方的支出证明,同时也是卖方收入证明,是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收据仅适用于与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的凭证。如果要进入成本费用的,必须是;如果收据入成本费用,税务部门查到后,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日期,双方姓名以及身份证编号,收款方,金额,付款人、收款人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该收条一般需要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正文应当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3种观点: 一、转让费的概念是什么 转让费定义: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第三方)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二、转让费收条怎么写 转让费收条由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四部分组成。标题,只写“收条”二字;正文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日期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可以参考以下内容:收条今收到XX转让XX的费用共计人民币XX元(大写)。收款人:XX签订日期:XX年X月X日三、转让费受法律保护吗 转让费不受法律保护。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不能收取转让费,所以收取转让费是业主与承租者的私人约定,属于“情我愿”。但是,收取转让费的前提应当是转让合法。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装让费通常发生在企业因各种原因暂停经营需要向第三方转让的过程中,转让费是对企业前期投资的一种补偿,对第三方来说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时间和装修成本。但转让费的多少由双方协商,没有明确要求。以上就是律师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转让费是什么费用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第1种观点: 转让费可以写进合同。合同中可以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转让的标的;转让的费用;以及转让费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给了转让费但没写合同,如果给转让费是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则不可以退。在上述情形下,合同已经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不退转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转让费可以写进合同。合同中可以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转让的标的;转让的费用;以及转让费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合同如果是转让合同的话是需要些转让费的,没写转让费的还属于有漏洞的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收据写在第一行之间,然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今收到XXX因受让XXX有限公司XX%股权而支付的股权转让款XXX元(人民币XXX元整)。在另起一行顶格写此据,另起一行最右边再写收款人,XXX最后写日 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律师解析:实践中一般是按照合同来履行的,如果符合退加盟费的条件,直接申请退费即可,对方不退可以直接起诉。要注意的是合理解决问题才是处理问题的方式,单纯无理取闹是不能挽回自己损失的。如果存在欺骗之类,可以找媒体曝光或者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 股权收受人和转让人(二) 股权比例和收款数目(三) 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第七十五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第1种观点: 转让费可以写进合同。合同中可以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转让的标的;转让的费用;以及转让费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给了转让费但没写合同,如果给转让费是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则不可以退。在上述情形下,合同已经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不退转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转让费可以写进合同。合同中可以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转让的标的;转让的费用;以及转让费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合同如果是转让合同的话是需要些转让费的,没写转让费的还属于有漏洞的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