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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保在外地看病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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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南京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保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南京市本地医保的报销比例为:1、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至90%,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至95%;2、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将报销门诊或住院中的大病费用。报销比例为80%至90%不等;3、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将报销孕妇的生育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费用、产后恢复等。报销比例为80%至90%不等。医保报销的流程:1、就医:到医院或诊所进行看病或治疗;2、缴费:在医院或诊所缴纳自己应当缴纳的医疗费用;3、取得费用清单:在就医的过程中,医院或诊所会提供一份费用清单,上面列明了就医的具体费用项目和金额;4、填写报销申请表:持费用清单,填写医保报销申请表,填写时需要提供自己的基本信息、医疗费用清单、医疗保险证等相关资料;5、交资料:将填好的报销申请表和相关资料交给医保经办机构,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6、审核:医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申请表和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医保经办机构会将报销款项打入个人银行账户,或者给予现金报销。综上所述,在医疗费用报销过程中,参保人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如不得虚报、变相报销等,以免违反相关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第2种观点: 外地医保转入南京办理流程主要有两种如下:(1)柜台办理:本人携带转出地出具的医保参保凭证原件柜台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2)网上办理:“我的南京”手机APP-健康-医保服务-业务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医保关系转入申请模块,根据转出地出具的医保参保凭证相关内容线上提交转入申请。异地就医是否可以报销社保可以异地报销,现在医保可以全国使用,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陈述异地就医的原因,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已经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异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2.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3.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4.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异地长驻外人员:(1)申请。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向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2)备案。社保经办机构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生成《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双方确认,申请人签字,经办机构盖章。(3)制省卡。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前往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省卡。2、异地转诊人员:(1)申请。患者需在南京三级医院医保办公室或市、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由南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签署转诊意见,确定一家外地医保定点就医医院后。主任医师签章,医院医保办公室审核盖章确认。(2)备案。患者凭认定盖章后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至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转诊手续。转诊人员只能在指定转诊医院就诊。(3)制省卡。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前往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省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1种观点: 南京外地医保卡可以用。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参保地制卡部门制作该省部颁标准的异地就医社会保障卡,在南京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院刷卡就医,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给医疗机构;应由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医保报销流程:1、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2、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3、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5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4、转外地治疗的,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5、医保的报销是按比例计算的,一般在70%不等。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6、参保人在报销时,需要准备住院就医所用到的相关资料,如门诊病历本、出院记录、出院诊断书(疾病诊断书)、住院(可以报门诊的提供门诊)、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如果住院做了CT、超声、心电图等检查的提供相关检查报告;7、出院结算,相关资料提交之后,在医保报销窗口进行报销即可,审核通过之后,所报销的金额通常会在15个工作日左右到账。综上所述,对于医保卡的异地使用很多情况下是需要提前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的,虽然目前上已经允许医保卡异地转移了,但是在医保卡的使用上,还是存在地域差距的,医保卡异地使用上还是受到了一定的,经同意批复后才可以跨地区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异地就医的人员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的登记、审批及备案的手续。在机构审批备案之后,异地就医人员应该遵循就近就医的原则,进行定点医疗。通常可以选择居住地一到三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是每年可以定一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外地看病可以在南京使用社会保障卡报销,因为社会保障卡是全国统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外地医保转入南京办理流程主要有两种如下:(1)柜台办理:本人携带转出地出具的医保参保凭证原件柜台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2)网上办理:“我的南京”手机APP-健康-医保服务-业务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医保关系转入申请模块,根据转出地出具的医保参保凭证相关内容线上提交转入申请。异地就医是否可以报销社保可以异地报销,现在医保可以全国使用,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陈述异地就医的原因,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已经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异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2.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3.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4.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异地长驻外人员:(1)申请。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向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2)备案。社保经办机构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生成《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双方确认,申请人签字,经办机构盖章。(3)制省卡。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前往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省卡。2、异地转诊人员:(1)申请。患者需在南京三级医院医保办公室或市、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由南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签署转诊意见,确定一家外地医保定点就医医院后。主任医师签章,医院医保办公室审核盖章确认。(2)备案。患者凭认定盖章后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至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转诊手续。转诊人员只能在指定转诊医院就诊。(3)制省卡。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前往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省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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