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会变。根据社保相关规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根据本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但是新单位无法统计员工的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所以会按照入职首月的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到第二年再根据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确定之后,一年时间内不会变动。每个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时间不同,大部分是在每年的4月到7月之间调整。一般是在当地公布新的社会平均工资数额后,从调整月开始多退少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3种观点: 1、企业、个体工商户单位登录相关网站,点“行政许可”。2、进入“员工管理”。3、经办人进入操作界面。4、点击“社保医保”“社保医保基数调整”。5、进入基数调整界面,在“医保基数调整”打钩,输入需调整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调整基数,点“预计算”查看调整结果,确认无误后点“提交”。医保基数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即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医保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