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缴费基数: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8%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1、一档:缴费标准1560元,相关部门补贴标准156元;2、二档:缴费标准1800元,相关部门补贴标准180元;3、三档:缴费标准2280元,相关部门补贴标准228元;4、四档:缴费标准2760元,相关部门补贴标准276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十二档:1、一档:缴费工资基数4494元,应缴纳养老保险费8.8元;2、二档:缴费工资基数6000元,应缴纳养老保险费1200元;3、三档:缴费工资基数7000元,应缴纳养老保险费1400元;4、四档:缴费工资基数8000元,应缴纳养老保险费1600元;5、五档:缴费工资基数9000元,应缴纳养老保险费1800元;6、六档:缴费工资基数10000元,应缴纳养老保险费2000元;7、七档:缴费工资基数12000元,应缴纳养老保险费2400元;8、八档:缴费工资基数14000元,应缴纳养老保险费2800元;9、九档:缴费工资基数16000元,应缴纳养老保险费3200元;10、十档:缴费工资基数18000元,应缴纳养老保险费3600元;11、十一档:缴费工资基数20000元,应缴纳养老保险费4000元;12、十二档:缴费工资基数24042元,应缴纳养老保险费4808.4元。综上所述,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03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期间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大于等于3368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法律依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一、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期间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大于等于3368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二、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360元。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三、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34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医疗救助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7元。四、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216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6590元。
第1种观点: 南京最低社保缴费基数2024为4250元。南京的最低社保缴费标准:1、对于职工,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4494元,对应的月缴费标准为8.8元。2、对于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的最低缴费基数为4494元,对应的月缴费标准为8.8元。南京社保缴费方式:1、通过银行柜台实时缴费,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柜面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2、通过银行代扣代缴,参保人可以将医保费存入上述银行并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由银行每月自动从账户中扣除医保费。3、缴费档次变更,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前通过线上或经办银行柜面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变更。综上所述,2024年南京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具体数额需参考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新公告,同时参保人员应全面了解社保的各个方面,以保障自身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员工社保缴纳基数是6000,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1.医疗保险:个人需缴=6000×2%=120元;单位需缴=6000×8%=480元2.养老保险:个人需缴=6000×8%=480元;单位需缴=6000×12%=720元3.失业保险:个人需缴=6000×1%=60元;单位需缴=6000×2%=120元4.工伤保险:个人无需缴纳;单位需缴=6000×1%=60元5.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纳;单位需缴=6000×1%=60元6.公积金:个人需缴=6000×3.5%=210元;单位需缴=6000×3.5%=210元。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3种观点: 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