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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下半年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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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员工社保缴纳基数是6000,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1.医疗保险:个人需缴=6000×2%=120元;单位需缴=6000×8%=480元2.养老保险:个人需缴=6000×8%=480元;单位需缴=6000×12%=720元3.失业保险:个人需缴=6000×1%=60元;单位需缴=6000×2%=120元4.工伤保险:个人无需缴纳;单位需缴=6000×1%=60元5.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纳;单位需缴=6000×1%=60元6.公积金:个人需缴=6000×3.5%=210元;单位需缴=6000×3.5%=210元。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除非新入职的员工,随时入职随时申报基数以入职第一个月做基数申报否则单位内老员工工资变动,不在申报期内,基数不调整基数在每年社保局统一要求的申报期内调整,老员工在一个申报期内工资有变动的,按其在本单位上年个人平均工资申报新基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3800元、工伤保险3800元、失业保险3800元、大病/补充/大额医疗0元、城市垃圾处理费4元、医疗保险3800元、养老保险3800元。法律依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生育保险3800元、工伤保险3800元、失业保险3800元、大病/补充/大额医疗0元、城市垃圾处理费4元、医疗保险3800元、养老保险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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