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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咎辞职的领导干部几年内不安排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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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四)(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六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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