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对方把收据丢失:1、对方公司将收据遗失后,没有做账的凭证,势必会找开据公司另外收要收款收据。这时候应先和对方先确认遗失收据的号码、金额、开具日期等有效信息。将相关信息反馈到自己公司财务处,确认收据存根,确认收据确实从自己这里开出。2、让对方开具一份遗失证明,说明遗失的具体情况,附上对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书、受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加盖公章。3、将对方遗失证明资料提供给公司财务处,财务将相关资料存档,将对方遗失的收据存根联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财务章提供给对方公司即可。4、如果对方拒绝收用存根联的复印件,款项又比较巨大,并且对方还未结款的情况下,要求另外开具新的收据的话,正式的做法是请求对方登报做遗失声明,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5、对方公司的收据遗失声明登报后,凭报纸到自己公司财务处留存并重新开具收据,原有收据存根作废处理。6、做遗失声明刊登是比较正式的做法,万一日后因此事发生经济纠纷就能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双方具备一定的信誉、合作基础,那么也可以在对方出示了遗失证明、委托时等文件后,也可以重新开具收据,在新的收据上注明:原xxx号收据因付款方自身原因遗失作废,本收据为重新开具。然后让对方签字盖章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收据丢失对方拒绝退款的,是不合法的,只要消费者能够证明该商品是从经营者处购买的,就可以在购买后七日内申请退货,如经营者拒绝退货的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找个录音或者录像等手段获取具有法律性质依据的行为,这个过程建议自己找对方协商处理,先不要说自己的收据丢失以免无法取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2种观点: 对方把收据丢失:1、对方公司将收据遗失后,没有做账的凭证,势必会找开据公司另外收要收款收据。这时候应先和对方先确认遗失收据的号码、金额、开具日期等有效信息。将相关信息反馈到自己公司财务处,确认收据存根,确认收据确实从自己这里开出。2、让对方开具一份遗失证明,说明遗失的具体情况,附上对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书、受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加盖公章。3、将对方遗失证明资料提供给公司财务处,财务将相关资料存档,将对方遗失的收据存根联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财务章提供给对方公司即可。4、如果对方拒绝收用存根联的复印件,款项又比较巨大,并且对方还未结款的情况下,要求另外开具新的收据的话,正式的做法是请求对方登报做遗失声明,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5、对方公司的收据遗失声明登报后,凭报纸到自己公司财务处留存并重新开具收据,原有收据存根作废处理。6、做遗失声明刊登是比较正式的做法,万一日后因此事发生经济纠纷就能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双方具备一定的信誉、合作基础,那么也可以在对方出示了遗失证明、委托时等文件后,也可以重新开具收据,在新的收据上注明:原xxx号收据因付款方自身原因遗失作废,本收据为重新开具。然后让对方签字盖章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3种观点: 一、收据丢了可以补开吗1、如果收据丢失,是不可以补开的。但是可以写个说明,和开具收据的单位协商,把存根复印一张,再盖上开票单位的财务章就行了。收据是单位收到现金、票据等由出纳人员填写给送现金、票据单位或个人的一种凭据,要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出纳人私章才有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再次领用财政票据,应当出示《财政票据领用证》,提供前次票据使用情况,包括票据的种类、册(份)数、起止号码、使用份数、作废份数、收取金额及票据存根等内容。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审核后,发放财政票据。第二十二条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财政票据领用证》,并发放财政票据。《财政票据领用证》应当包括单位基本信息、领用票据名称和项目名称、领用票据记录、检查核销票据记录、检查核销结果记录等项目。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开具过了,劳动者只能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开一个。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到原单位与原单位协商重新补办,原单位都是有备案的,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服务窗口去申请补办。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