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中介费与中介合同约定的必要支出相关,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则不得要求支付报酬。然而,如果委托人利用中介人提供的机会或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成交,就需要支付中介费。法律分析房子没成交,不用付中介费。但是中介为促成交易的必要支出,在中介合同有约定的情形下,应当支付。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拓展延伸购买房屋时应该注意的中介费用问题购买房屋时,需要注意的中介费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了解中介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其次,要明确中介费用是否包含在房屋总价中,或者需要额外支付。此外,还需了解中介费用是否可退还以及退还条件。另外,要注意核对中介费用的合法性,确保中介机构具备合法资质和经营许可证。同时,购房者还应该比较不同中介机构的费用标准,选择合适的中介服务。最后,购买房屋前应仔细阅读中介合同,确保中介费用相关条款明确且合理。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对中介费用问题的重视和了解,有助于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结语根据《民法典》第9条和965条的规定,房屋交易中的中介费用问题需要根据中介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如果中介人未能促成合同成立,其无权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而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服务后,若绕过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则应支付报酬。在购买房屋时,购房者应注意中介费用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合法性和退还条件等方面的问题,以保护自身权益。购房者的重视和了解对中介费用问题,有助于避免经济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介费一般是两种收费方式:一次性收取或按照交易时间节点分段收取。房屋买卖交易中,中介费一般由卖方、买方共同承担,当然也有由卖方足额承担的情形,关于中介费的由谁来承担,法律并无严格,只要是各方达成一致的合意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九百三十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