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结婚5-10后可以落户。根据北京落户规定,夫妻投靠落户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材料: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北京户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外省市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进京入非农业户口受理条件:1、申请人必须达到四十五周岁,并且要达到结婚已经有十年的要求。2、申请人已经有四十六周岁,还达不到五十五周岁,结婚要达到五年申请人已经达到五十五周岁,结婚要有两年时间。3、有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子女跟着迁移户口的,并且遵守北京市计划生育的如果是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高于二十五周岁,还要满足没有结婚,没有参加工作的要求。4、持有本地户口的一方必须不是农业户口。
第3种观点: 外地人是否能在北京领证结婚,一般因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都是外地人,均非北京户口,那么是不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2、如果一方是外地户口,一方是北京户口,那么是可以在北京领结婚证的。结婚登记程序如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