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若双方都是16周岁,在自愿的情况下,则该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也不是犯罪行为;2、如果是强迫的,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当事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同意,都按强奸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以下几个方面: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才不构成:1、不是经常性的与幼女发生性行为。只限于一两次。2、情节轻微是指在实施性行为时未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未对受害人打骂、捆绑等。3、未造成严重后果是指未造成幼女身体本身的严重外伤伤害及未给幼女身心、精神上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