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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买房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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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如果是本地人,需要提供常住户口的证明,在限购区域内有稳定就业,缴纳社保要达到一年以上。夫妻买房,要有结婚证或者婚姻证明文件。2、如果是外地人买房,要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两年,有稳定收入,有还款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提供本人的证件,包括无房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被列入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人员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其次,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第三,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住房限购;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成都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成都市户籍居民。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3种观点: 在成都买房有以下条件:一次性购房:(一)未婚: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本人的护照,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二)已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包括未成年小孩的户口本),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双方的护照,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按揭贷款购房:(一)未婚: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证明(年龄30岁以上的客户需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开证明)征信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提供成都市一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本人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证明(年龄30岁以上的客户需到护照所在地的民政局开证明)征信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资金证明。(二)已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征信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提供成都市一年的社保或税票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护照、结婚证(到护照所在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征信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资金证明。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的通知》: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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