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进入待转区不算违章。不进入待转区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不过会影响后车通行,后面的车辆会按喇叭催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1.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2.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3.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4. 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5. 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6. 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7.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进入左转弯等待区不属于违法行为,交警一般不予处罚。直行绿灯亮 车辆进入待转区。左转待转区,是指将左转车道向路口延伸一段距离并用白虚线进行施划,只有直行绿灯亮时,需要左转的车辆才可进入这个区域等待,左转绿灯亮时才能左转,以此提高路口通行效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 第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第1种观点: 在直行灯和左转灯为绿灯时,可驶入待转区。在方向指示灯的路口,当左转弯方向为绿灯时,可直接左转弯;当直行方向为绿灯时,左转弯车辆不得转弯,但可以进入待转区;当左转弯和直行方向均为红灯时,左转弯车辆必须停在停车线后;也就是只有当直行方向为绿灯时,左转弯车辆可以越过停车线,进入待转区。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进入左转弯待转区不会扣分,但是会处以警告或缴纳罚款。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当直行亮绿灯但左转弯亮红灯时即可将车辆驶入待转区内。设置左转弯待转区的目的是减缓交通压力,从而提高车辆的通行能力,不能算是违章,因此不会被扣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进入待转区不算违章。不进入待转区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不过会影响后车通行,后面的车辆会按喇叭催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1.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2.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3.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4. 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5. 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6. 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7.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禁止左转弯时转弯了的情形时需要扣3分,处20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三条 第八款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进入左转弯等待区不属于违法行为,交警一般不予处罚。直行绿灯亮 车辆进入待转区。左转待转区,是指将左转车道向路口延伸一段距离并用白虚线进行施划,只有直行绿灯亮时,需要左转的车辆才可进入这个区域等待,左转绿灯亮时才能左转,以此提高路口通行效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 第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算 左转弯不进入待转区不算违章,设置左转弯待转区是为了减缓路口压力,提高车辆的通行能力。在路口通行灯亮时,需要左转弯的车辆应该进入左转弯待转区等待,同时看前方的左转弯红绿灯,等到左转弯灯变为绿灯时,尽快通过路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第二款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
第1种观点: 在直行灯和左转灯为绿灯时,可驶入待转区。在方向指示灯的路口,当左转弯方向为绿灯时,可直接左转弯;当直行方向为绿灯时,左转弯车辆不得转弯,但可以进入待转区;当左转弯和直行方向均为红灯时,左转弯车辆必须停在停车线后;也就是只有当直行方向为绿灯时,左转弯车辆可以越过停车线,进入待转区。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进入待转区不算违章。不进入待转区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不过会影响后车通行,后面的车辆会按喇叭催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1.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2.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3.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4. 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5. 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6. 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7.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算 左转弯不进入待转区不算违章,设置左转弯待转区是为了减缓路口压力,提高车辆的通行能力。在路口通行灯亮时,需要左转弯的车辆应该进入左转弯待转区等待,同时看前方的左转弯红绿灯,等到左转弯灯变为绿灯时,尽快通过路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第二款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
第1种观点: 在直行灯和左转灯为绿灯时,可驶入待转区。在方向指示灯的路口,当左转弯方向为绿灯时,可直接左转弯;当直行方向为绿灯时,左转弯车辆不得转弯,但可以进入待转区;当左转弯和直行方向均为红灯时,左转弯车辆必须停在停车线后;也就是只有当直行方向为绿灯时,左转弯车辆可以越过停车线,进入待转区。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进入待转区不算违章。不进入待转区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不过会影响后车通行,后面的车辆会按喇叭催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1.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2.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3.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4. 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5. 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6. 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7.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直行绿灯亮起,左转弯车辆未进入左转弯待转区不算违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