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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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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每个省市的招生是不同的,以北京为例,北京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作出具体规定。法律依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和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组织实施。为做好我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情况,作如下规定。一、报名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三、考试与评卷四、招生章程五、招生计划六、志愿填报七、录取八、特殊类型招生九、信息公开公示十、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向相关学校或者当地教育部门联系咨询。各级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各级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 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办学校按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招生与2020年已实施的“公民同招”招生保持一致。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一个学生同一时间只能选择公办或者民办,不能兼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七条 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实际,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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