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向相关学校或者当地教育部门联系咨询。各级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各级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 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办学校按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招生与2020年已实施的“公民同招”招生保持一致。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一个学生同一时间只能选择公办或者民办,不能兼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七条 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实际,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