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建房申请书xx土地规划局: 我叫xx,是xx乡xx村xx组农民。由于下列几个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 一、我现住的房屋,还是1956年建的简陋木制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5间,60多平方米,要住8人,还要堆放粮食等,显得十分拥挤。特别是我大儿子后年要娶媳妇,女方家要求必须有新房才肯嫁过来。 三、这些年来,党的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二十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 四、我建房的方案是:拆除现有的住房,主要在老地基建新房,另外占用我现住房背后的自留地40平方米。所建房屋为一楼一底,约200平方米。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申请人:xx乡xx村xx组202x年x月x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一)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二)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三)经县级以上批准回原藉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四)县级以上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审查,报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同级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房户先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服从规划,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要真实填写申请书,不得有隐瞒和虚假,否则取消建房资格。 申请书业经批准,持有县国土局颁发的“准建卡”方可建房。要严格按批准地点、用地限额进行建设,否则按有关处理。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有县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申请书一式三份,县存一份其它二份直发乡(镇)。 申请书封面批准文号,由批准机关填写。 此书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按期装订存档,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申请 沧县国土局: 土地所: 我是 村村民 ,全家 口人,现有住房 处,因 需申请新宅基一处,东西长 米,南北长 米,面积 平方米,请予以批准。 附:现有宅基地情况一览表 内容 处数 持证人(现居住者) 审批文(证)号 面积(平方米) 第一处 第二处法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评定条件为:(一)落实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有力。按期完成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当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开工率100%,竣工率较高,往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竣工率100%。(二)补助资金到位。省级补助资金占农村危房改造总投入的比例较高,补助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拨付及时。(三)住房基本安全有保障。实施有效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可靠并符合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四)监管措施有力。农户档案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及时,审核管理有效,录入率及准确率高,涉及农村危房改造事项的信访、举报、投诉少,审计、纪检等发现问题轻微,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第1种观点: 农村居民建房的“申请”,按照国土资源部对宅基地的管理相关规定,应该向村委会进行“申请”。申请书写方式如下:XX村民委员会:(顶格写)另起一格写:写明申请的事由,如:因房屋年久失修,现无法居住,已成危房。或者本人已和父母分家,现没有房屋居住,(只要写明申请建房的原因即可)。根据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向村委会申请,在(什么地方)属于我管理使用的荒坡(或耕地)内修建(多少)平方米的房屋,敬望村委会批准为谢。落款:****村民小组(签上姓名);在此项目下写上申请日期。【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2种观点: 建房申请书xx土地规划局: 我叫xx,是xx乡xx村xx组农民。由于下列几个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 一、我现住的房屋,还是1956年建的简陋木制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5间,60多平方米,要住8人,还要堆放粮食等,显得十分拥挤。特别是我大儿子后年要娶媳妇,女方家要求必须有新房才肯嫁过来。 三、这些年来,党的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二十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 四、我建房的方案是:拆除现有的住房,主要在老地基建新房,另外占用我现住房背后的自留地40平方米。所建房屋为一楼一底,约200平方米。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申请人:xx乡xx村xx组202x年x月x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一)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二)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三)经县级以上批准回原藉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四)县级以上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审查,报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同级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3种观点: 建房申请书x x申请人:xxx,男,汉族,农民,xx省大理市人,住xx省xx市xx村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申请事项: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事实和理由:1、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2、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3、这些年来,党的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此致大理市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村民建房用地,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认真执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禁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村民新建住房,应在原宅基地内安排;原宅基地无法安排的,应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包括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调整出的宅基地)或其他非耕地。村内无空闲地或非耕地,确需占用耕地建房的,必须先在本村开发相当新建住房用地面积两倍的荒地后,方可占用耕地。按照规划进行新农村住宅建设的,一般应在原址改建。确需易址新建的,由乡、镇提出申请,并附旧址复垦计划,经区、县审核同意,报市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二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五条,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1种观点: 农村居民建房的“申请”,按照国土资源部对宅基地的管理相关规定,应该向村委会进行“申请”。申请书写方式如下:XX村民委员会:(顶格写)另起一格写:写明申请的事由,如:因房屋年久失修,现无法居住,已成危房。或者本人已和父母分家,现没有房屋居住,(只要写明申请建房的原因即可)。根据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向村委会申请,在(什么地方)属于我管理使用的荒坡(或耕地)内修建(多少)平方米的房屋,敬望村委会批准为谢。落款:****村民小组(签上姓名);在此项目下写上申请日期。【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村居民建房的“申请”,按照国土资源部对宅基地的管理相关规定,应该向村委会进行“申请”。申请书写方式如下:XX村民委员会:(顶格写)另起一格写:写明申请的事由,如:因房屋年久失修,现无法居住,已成危房。或者本人已和父母分家,现没有房屋居住,(只要写明申请建房的原因即可)。根据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向村委会申请,在(什么地方)属于我管理使用的荒坡(或耕地)内修建(多少)平方米的房屋,敬望村委会批准为谢。落款:村民小组(签上姓名);在此项目下写上申请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或者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第3种观点: XX村民委员会:申请的事由,如:因房屋年久失修,现无法居住,已成危房。或者本人已和父母分家,现没有房屋居住,(只要写明申请建房的原因即可)。根据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向村委会申请,在(什么地方)属于我管理使用的荒坡(或耕地)内修建(多少)平方米的房屋,敬望村委会批准为谢。 姓名:****村民小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步,首先打开“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填写申请户主信息。第二步,然后填写家庭成员信息。第三步,接着填写宅基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第四步,再签字并填写日期。第五步,最后在“宅基地使用承诺书”上签字和填写日期。这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就填写好了。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流程:1、首先要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审批表。2、村委会受理后,进行开会审批,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进行申报。3、申请符合规划的批准,之后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4、土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审核,对符合整体土地建设规划要求的发宅基地使用许可证。5、有了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后,带着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到村委会、乡镇建房办、规划部门进行审批,在符合标准后发建房许可证(也就是建房证)。6、有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建房许可证后,就可以开工了。7、工程完工后,可带着身份证、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建房许可证、审批表、房屋坐落证明等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测绘,该测绘图用来办理房权证。8、带着上述材料和房权证(复印件)到土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测绘图是用来办土地证的。法律依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第三条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第四条 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村庄,要通过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村庄整治、废旧宅基地腾退等多种方式,增加宅基地空间,满足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农户的建房需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满足农民居住需要。
第2种观点: 建房申请书xx土地规划局: 我叫xx,是xx乡xx村xx组农民。由于下列几个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 一、我现住的房屋,还是1956年建的简陋木制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5间,60多平方米,要住8人,还要堆放粮食等,显得十分拥挤。特别是我大儿子后年要娶媳妇,女方家要求必须有新房才肯嫁过来。 三、这些年来,党的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二十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 四、我建房的方案是:拆除现有的住房,主要在老地基建新房,另外占用我现住房背后的自留地40平方米。所建房屋为一楼一底,约200平方米。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申请人:xx乡xx村xx组202x年x月x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一)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二)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三)经县级以上批准回原藉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四)县级以上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审查,报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同级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申请应当载明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外观风貌等内容。2、村委会受理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须对农户拟建房选址是否符合镇乡(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初核,初核通过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农户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公示栏或人口集聚区域进行公示。3、镇乡审核批准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符合要求的,签批《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