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主要从贷款条件和对象来看,异地贷款条件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而从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来看,是需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在 2015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当中也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流程等问题。法律依据:《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异地买房。1,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办理时,需要按照必须的规范流程来执行,比方说一次性准备最好贷款所需的审核资料,相关部门应审核其缴存贷款情况,对于未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用证明》。2,公积金异地贷款还贷期间,缴存职工如住房公积金私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移城市公积金中心。3,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情况,分为以下三种: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缴纳了住房公积金,都可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跨省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指在工作地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回户口所在地去买房;省、区内异地互贷城市,指职工户籍本来在贷款城市,只是在该省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有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买房,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法律依据:《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