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987年4月1日发表并实施。2016年2月6日根据《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令第666号)第一次修改。2019年4月23日根据《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令第714号)第二次修改。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