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证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