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解决办法有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核。
一、交通事故认定的复议期限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议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复议,只能复核,复核30天会处理完毕。对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30天内作出复核结论。
三、交通责任认定书起诉期是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起诉,只能复核,复核期限是三天。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