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与罪有哪些区别
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行为。而开设赌场罪是指为提供场所,设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的行为。
因此两罪的主观要件方面,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而开设赌场罪并不一定以营利为目的。在客观要件方面,聚众与开设赌场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聚众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
二、聚众的时间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
三、聚众的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而开设赌场的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规程。
四、赌具的提供,聚众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