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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的准生证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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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的准生证丢了需要补办。
补办需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双方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如果两人是一个地方的到居民委员会开具第一胎的证明,再到计划办补办准生证,也可以到获取准生证号的存根,然后登报,说明原准生证已丢失,然后去申请准生证丢失作废,获取相关证明后,可以重新按照程序办理一个准生证。
办准生证需要以下证件: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办户口。
综上所述,准生证是以前合法生育的证件。现在我国已经全面取消准生证,现在生孩子无需办理准生证,夫妻需要生育的,自行安排生育即可,只需要在计生办登记即可,还关系到小孩的户口问题,收二胎的一个影响,没有准生证就无法证明小孩不是超生或者是小孩父母已经到了法定年龄领证后再生的。小孩不能上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九条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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