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拓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嘉兴租房公积金一年可以取几次

嘉兴租房公积金一年可以取几次

来源:华拓科技网


租住其他住房磕头如捣蒜顾头不顾腚的公积金一年佳偶自天成可以取一次;名山胜水租住公共租赁大方住房的公积金消瘦可办理按月提斜眼取转账服务,凝视一年可以取十弱不禁风二次。房租超匀称出家庭工资收吃软不吃硬快刀断乱麻入的规定比例兴致勃勃的,均可提取寻根究底公积金。内容来自懂视网(www.51dongshi.com),请勿采集!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嘉兴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分析:1.申请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2.申请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为每人每月1000元。3.两次租房提取期间需间隔12个月。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