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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出轨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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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一方起诉离婚,判决离婚并根据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无过错方可要求离婚赔偿,需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如被告不同意离婚且不提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赔偿诉讼。离婚需提供离婚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证件及共同财产清单。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可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一、出轨一方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判

1、双方过错,互不赔偿。只要能够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就会判决夫妻离婚。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

3、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诉讼。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夫妻起诉离婚要哪些资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如果夫妻之间存在重婚、同居他人、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等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可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如协议不成,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离婚后一年内,无过错方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夫妻起诉离婚需准备离婚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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