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需要,以新课程改革评价理念为指导,坚持“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评价原则,推动全县中小学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小学生评价制度。
一、学校要改变传统评价重知识、轻能力,重结果、轻过程,重共性、轻个性的弊端,结合本校、学生实际,构建与新课程改革需要相适应的学生学业评价体系。
二、学校要从学生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和学习能力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既关注学生学习结果,更注重学生学习的过程和学生的学习行为,在评价过程中,要将三个方面有机结合,避免孤立评价。
三、学校要采取档案袋评价形式,注重指导教师有目的地收集学生测验、探究活动、调查、课外实践等学习状况的数据和资料,并对其发展状况进行描述和判断。在学生档案袋评价过程中,要确保评价资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对学生学业评价要采取自评与互评、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学生自评,提倡家长、同学共同参与。
五、教师要立足于学生长远发展,以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为出发点,能够根据学生的基础和实际情况,及时反馈并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六、学校要成立学生学业评价领导小组,制定评价方案、计划,使学生学业评价工作落实到实处,收到实效。
七、学校要对班级学生学业评价情况进行检查,建立相应的检查制度。
八、中小学要依据县教师进修学校制定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细则》,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学业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