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拓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油漆库消防明火管理制度 篇2

油漆库消防明火管理制度 篇2

来源:华拓科技网


  1、专人负责,持有效的《上海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证》上岗。

  2、严禁烟火入库。库门口应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警告标志。库区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明火作业。

  3、库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夏季有隔热降温措施。

  4、各类油漆的溶剂、稀释剂应分开存放,数量较大的应分设专间存放。库房内不得进行调漆、分装作业。

  5、库房照明灯具应有防爆装置,不得拉接临时线路。

  6、油漆、稀释剂容器应完好无损,加盖封闭。

  7、库房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库内外整洁和出入道路畅通。

  8、配备2只合成泡沫或干粉或1211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