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心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规、条例。
二、遵守各项档案业务规章制度。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改善档案保护技术,严守。
四、用心开展咨询服务;热情接待档案利用者,迅速、准确带给所需档案和资料。
五、深入基层,开展对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档案鉴定制度
一、在主管校领导主持下,由校办、档案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负责该门类的专、兼职档案员组成鉴定组,按照分工,个人初鉴、群众审查,具体工作由档案室组织。
二、对在整理的归档材料,要以全面的、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鉴定其价值,准确把握归档范围和保管权限,有异议时由鉴定组裁定。
三、档案到达开放期,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向社会开放的决定。
四、档案保密期满,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变更密级或解密的决定。
五、档案存留期满,由鉴定组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存、毁。
六、销毁档案前登记造册(注明题名、数量、鉴定时光、参加鉴定人员);销毁时由3人执行;事后在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字;清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