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如果对方有财产,通过诉讼申请财产保护,申请强制执行,以清偿债款。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再次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