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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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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还款期限不明的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还款期限,如果依然不能确定,则债务人可以随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一、欠款人失踪了怎么办

欠款人失踪了可以提起诉讼。诉讼的标准:

1、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期,对方未还款的,可以起诉,未达到约定的还款期限的,不能起诉;

2、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要求并给予债务人合理的还款期限后,超过确定的还款期限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三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书,带上身份证和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基层立案。

债务人出庭不提出时效抗辩的,不受三年时效。

二、借条过了两年是否还具有效力

只要是合法签订的借条,无论过了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

一般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或还款期限约定不明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三、欠钱无力偿还怎么办呢

欠钱无力偿还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减免债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积极应诉,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者减免还款的目的。债权人不同意分期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还款的,判决债权人胜诉。债权人可以根据法律效力文件明确具体判决内容,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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