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公司在宣告破产时已经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
法律依据: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