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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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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路?号?小区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路1号?小区地下车库及其中的车位属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号车位(摩托车位)的使用权,双方同意不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车位位置详见附件:地下车位平面图)

  二、上述车位的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使用权转让款总额为?元(¥?元)。

  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为: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币(大写)?元(¥?元),做为定金。

  2、余款人民币(大写):?元(¥:?元),乙方按以下第?种

  方式分期付清:

  (1)分?次付清:?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每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付清最后一笔?元。

  (2)分?次付清:?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

  四、车位交付:?年?月?日乙方持本合同、转让款已付清的收据、身

  份证到甲方及小区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缴纳相关物业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过错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不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交付车位,乙方逾期不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将上述车位转让给他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3、如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如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乙方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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