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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审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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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补交证据: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

2.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机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3.对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

A.应当要求机关复验、复查、可以派员参加;

B.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商请机关派员参加。

3.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存在疑问:

A.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过程;

B.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一、退侦是好事还是坏事

一般是好事,作为刑事案件的公诉机关,在收到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和证据资料后,应当对证据资料进行全面的审查,认为可能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在对案件证据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充分,或有遗漏罪行,或在侦查过程中又违法情形,依法可以将案件退回机关,要求机关补充侦查。

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审查起诉退侦是什么意思?

退侦就是案卷退回补充侦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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