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不足的案件会移交到吗
机关是侦查,取证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当机关将案件移送到。证据不足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可以要求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认为机关证据不足,将会退到机关补充侦查(不能超过两次),经过机关补充侦查,仍然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实行无罪推定,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案件移交后多久会被起诉
案件移送后,有一个月审查起诉时间,如果在这个月内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应向提起公诉,如果还不符合起诉条件就将案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机关有一个月补充侦查时间,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应在一个月内提起公诉或再次退回机关补充侦查。如果是退回机关补充侦查,那么补充侦查时间也是一个月内再次移交机关审查起诉,的审查期限也是一个月作出决定(起诉或不起诉),在审查期间还可以两次延长审查期限,每次15天。所以案件从移送审查起诉次日起最长可以五个月时间才起诉到。最快人快是在一个月内起诉到。人民受理后二个月内判决,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移交是不是一定会被判刑
具体是否判刑是情况而定。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罪不再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四、针对刑事案件移交的程序是什么
1、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
人民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
2、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
人民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按照案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上级人民备案。上级人民认为不应当立案的,应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级人民予以撤销。下级人民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执行。
3、侦查
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或检察长批准后实施.侦查计划的内容包括:应查明的问题和追查的线索、侦查的方法、步骤、措施、时间、注意事项、参与侦查人员的职责分工等。
从事侦查工作的人员,凭人民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集、调取证据。对于不能调取的证据,可以拍照、复制。
4、侦查终结
对于已侦查终结的案件,应由承办人写出《侦查终结报告》,提出提起公诉、或免予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应提出不起诉处理意见。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审查决定后,分别制作《起诉书》、《免予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并按照规定报上级人民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