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被转移或擅意转移的处理方法:一方可以搜集证据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转移财产可向起诉重新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需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非日常生活需要的重要处理决定需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属无效民事行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财产等,夫妻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被转移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被转移,另一方可以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然后要求转移财产的这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已经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则可以向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夫妻一方擅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处理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离婚时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则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然后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在分割财产时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如果是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则可以起诉至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三、夫妻共同财产可一方私自单独处理吗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具有平等的处分权,一般为了日常生活可以单方处分共同财产,不会有什么后果。但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
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由处分人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被转移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搜集证据并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可以向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具有平等的处分权,但对于重要处理决定,应进行平等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需由处分人赔偿。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