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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小学经营食堂的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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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小学经营食堂的准入制度

区小学经营食堂的准入制度为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学校的稳定,促进学校伙食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我校的实际情况建立食堂经营准入制度。

一、准入的标准和管理

1、 学校食堂经营准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实行归口管理,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后勤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 食堂的发包实行严格的公开招标制度。全面审核投标方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金能力,资质信誉,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等并择优选定。学校与中标方要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安全、卫生、质量要求和处罚办法。

3、 严把卫生准入关。就餐环境,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餐具消毒、保洁等基础设施必须达到有关标准,经学校验收合格,卫生部门进行卫生审查并获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4、 严把质量准入关。要根据《食堂卫生法》、《产品质量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实行质量管理制度。

5、 承包方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质量、卫生合格的饮食物资。

6、 后勤部门负责对承包方所经营食堂的价格、质量、卫生、服务、采购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对不负责任的承包方要及时进行更换,发生事故的应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 准入的程序

1、 经营范围:教师的早、中餐,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 学校由后勤部门发布招标广告,并组成评委会。

3、 应标单位报名,并交有关证件、材料。

4、 学校对应标者材料初步审核提出符合条件的应标者名单,报评委会。

5、 评委会根据要求进行评审,审阅材料、测试(主厨现场操作表演,法律知识考试)答辩,最后排出名次,写出意见,交校方。

6、 学校根据评委意见,宣布中标者。

7、 学校与中标者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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