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主旨是明确双方离婚意愿,并约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应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离婚意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一旦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将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分析
写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以及住址等;
2、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协议离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约定好子女抚养权归属、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的要点和必备条款
离婚协议书的要点和必备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离婚双方的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2.财产分割,包括共同财产的划分和个人财产的归属;3.子女抚养权和探望权的约定;4.财务支持和赡养费的支付安排;5.债务分担和偿还责任;6.保险和退休金等福利权益的处理;7.房产、车辆等财产的分配;8.离婚后的姓氏选择;9.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和解除方式;10.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等。离婚协议书的要点和必备条款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为离婚过程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结语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的重要文件。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包含双方对相关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离婚协议书的要点和必备条款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并为离婚过程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