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制止违法行为并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依法处理。但在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不一定视为无故拖欠。
法律分析
一、公司拖欠工资得证据有哪些
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
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
3、单位若是采取现金支付的,会有签字领取记录或者是相应的收据,您可以让单位举证您确实领取了工资;
4、证人证言;(如:同事或者是其他相关知情人员的证言)
5、其他一切可以证明单位没有发您工资的证据材料。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用人单位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超过了规定支付工资的时间,还没有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就属于无故拖欠工资。但是也要注意,一些时候虽然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但也不能认定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如,在因为一些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导致单位无法正常支付工资报酬。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如果您面临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您可以凭借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处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拖欠工资是由于自然灾害等无法预见的原因造成的,可能不被认定为无故拖欠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