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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身份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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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申请办理身份证,应携带户口本到机关办理。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六十日内发放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三十日。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申请临时身份证,机关应及时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法律分析

重新办理身份证当事人应当带上户口本到机关办理,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拓展延伸

办理身份证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办理身份证需要提供以下文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照片、申请表格、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适用)、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适用)、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适用)、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适用)。此外,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特定证明文件。请注意,以上文件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要求。

结语

办理身份证时,请携带户口本前往机关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关应按时办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一般情况下,机关应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后60天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的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如有急需,可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具体办法由门规定。办理身份证需要提供一系列文件,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而异,请事先咨询当地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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