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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型糖尿病患者被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由拒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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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一方面向另一方提供风险保障的经营者,其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若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由拒绝赔偿,应当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保险合同解除或者保险标的毁损、灭失等情况发生后,被保险人有权请求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一条 保险人应当遵守保险合同约定,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十六条 保险人应当在约定期间内履行保险义务。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请求履行保险合同。

第五十六条 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请求履行保险责任,若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由拒绝赔偿则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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