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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服务合同(4篇)

来源:华拓科技网

商务服务合同

  委托人: (甲方)受托人: (乙方)  

  签订地点:宁波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由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后签订。

  1、服务约定:

  1.1服务范围  咨询及外包服务包括以下服务范围:针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的业务整体设计与规划(咨询)、信息化设计与规划(咨询)、设备和软件选型(咨询)、软件系统的运维、相关网络、硬件、系统软件的租赁及日常维护管理、软件系统二次开发。

  1.2服务内容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条款,根据上述服务范围向甲方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服务。为保证技术服务的质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全面、及时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场地、资料、资源等的配合),同时甲方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1.3服务标准  根据服务的要求,为了更加完善的做好甲方的服务工作。乙方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服务:

  (1)物流业务整体设计与规划:  根据甲方的业务范围、实际运作情况并结合甲方的发展趋势,对甲方物流业务进行整体的设计与规划,同时形成咨询方案提交甲方;

  (2)信息化设计与规划:  安排调研并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对甲方的信息化建设进行设计  与规划,同时形成方案提交甲方;

  (3)设备和软件选型:  根据设计与规划结果,提交至少2套的硬件设备建议清单、至少3套的软件系统建议清单,同时形成选型建议方案提交甲方;

  (4)应用软件系统建设及维护和升级:  提交软件系统建设方案,进行系统的开发、建设、实施、部署、维护、升级等服务工作,并保证系统完整、稳定、可用;每月提供一次定期维护保养;  在验收完成后________年内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维护保养、应急维护服务和电话服务;

  (5)相关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的租赁及日常维护管理和升级:  提交硬件设备需求方案,提供硬件设备及相关系统软件的租赁、托管及硬件的维护、保养、管理、升级等服务工作,并保证硬件稳定、可用;  在验收完成后________年内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维护保养、应急维护服务和电话服务;

  (6)软件系统二次开发:  针对系统建设完成后,额外的个性化开发需求,提供二次开发,并保证系统整体的稳定性;

  1.4服务期限  双方约定服务期限为36个月,  生效日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5服务使用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非甲方关联方的任何第三方出租、租赁、出借或托管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

  (2)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资料、方案、许可等转让给非甲方关联方的任何第三方。

  2、费用:  甲方应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1信息化及物流业务设计与规划与咨询服务  业务设计及系统咨询和实施服务总计50人天,按20元人天,总计金额:万元整(,000元),甲方在乙方提交规划方案及选型方案并认可后,在收到乙方后一周内付清相关款项。  其他项目另行商议。

  2.2应用软件系统建设及维护和升级  根据系统建设(包括系统改造、扩展、升级)方案,确定建设(包括改造、扩展、升级)金额后,由双方商议通过、签订系统建设(包括改造、扩展、升级)合同后收取,验收后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年开始每年按系统累加建设总额的5%收取系统建设设计规划及软件运维费;项目一期系统总体费用为万伍仟元整(,000元),按5%计算为:元整(元)年,自系统验收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收费,甲方在收到乙方后一周内付清相关款项。  其他项目另行商议。

  2.3相关硬件软设备的租赁及日常维护管理服务  根据系统建设方案确定硬件配臵,由双方商议确定服务模式(租赁、托管等)并签订合同后收取。  项目一期系统(详见硬件配臵清单),估算购臵总额为万元整(0,000元),按购臵总额的10%计算为:元整(0,000元),维护人工费万元年(0,000元),合计万元整(0,000元)年,服务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后一周内付当年相关款项,以后在每年____月3____日前支付该年度款项。项目一期的相关服务器应用软件由我司提供并维护。  其他项目另行商议。

  2.4软件系统二次开发  个性化开发需求由乙方评估具体工作量,双方协商确认后另行签订合同,按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人.天标准收取二次开发人工费用,计算方式:工作量单位人工费用总价;

  3、保密:

  3.1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指由合同一方书面指定为专有的或保密的,或根据透露时环境的性质,依诚信原则应被认为是专有的或保密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关于合同任何一方产品、产品特点、经营、营销、促销及公司内部资源等非公开信息或以上涉及到的相关公司内部文件文档,技术图纸等,以及双方合同约定的条款。保密信息不包括:

  (1)接受方开发出来的信息;

  (2)接受方在本合同项下接受该信息之前已知悉的信息。

商务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拥有的安顺市新大十字天河购物广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委托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服务项目的标的

  甲方拥有安顺市新大十字天河购物广场负一层、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建筑面积约 11200平方米房屋的所有权(“物业名称”的准确面积、具体范围及可招商经营部分参见附件一之红线标注部分),该购物广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日用百货、眼镜、床上用品、工艺美术品、玩具、皮革制品、鞋帽、服装、餐饮等(具体项目以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主要事项

  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管理的方式为:乙方委派总经理,招商总监,营运总监,企划总监各一名与甲方董事长及甲方委派的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七人共同组成管理委员会,对天河购物广场进行经营管理。

  (一) 对甲方原来作的商场品牌布臵作调整,对本物业商业建筑

  (二) 组织企划宣传部门做出宣传策划方案并具体实施

  (三) 对双方协商同意的品牌进行招商并实施开业筹备工作 对商场开业后实施商业经营管理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本购物广场公司总经理,招商总监、营运总监、企划总监由乙方派任;董事长及行政总监,财务总监由甲方派任。其它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聘用完毕。

  (二)公司为总经理负责制,依据公司管理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总经理代表公司洽谈与本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合同在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对外签约决策权,如低于甲乙双方商定的招商条件的,需征得甲方同意。

  (三)乙方需向甲方报送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列各期服务计划及主要内容(见附件二)

  (四)总经理应于开业前逐年向甲方提供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经甲方核定后,乙方可在既定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内,自行执行各项工作及支配预算。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一)乙方依法设立、在本合同期内有效存续;

  (二)乙方具有必要的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项下的义务;

  (三)乙方(含所委派)的人员,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的任何经营管理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工商、税务。、物价等行政部门要求;

  (四)乙方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现有债务;

  (五)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的经营期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未受到有关主管部门或任何有权机关的行政处罚;但不影响到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除外;

  (六)乙方目前不存在任何未结的以其为被告、被申请人、被处罚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程序。但不影响到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除外;

  (七)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并需回复文件,须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加以说明或双方谅解除外)内给予甲方回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执行。否则,甲方则视为乙方同意该文件意旨执行工作。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有权知道并了解乙方各期工作主要内容及工作制度。

  (二)审核并通过乙方所制定的财务预算方案、经营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及流程。

  (三)为配合乙方完成本项目的评估调研和制定相应方案,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乙方如实提交下列数据及资料;

  1,本合同下委托管理事项有资产清单(包括空调、水电气、监控、信息等相关营运设备设施),并应经甲、乙双方对上述资产在交接时的状况进行确认。

  2,本项目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四)及时支付关于装修设计、营销策划实施及招商洽谈等位本项目招商及准备开业的各项必要费用,保障乙方的招商及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五)甲方排任到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全力配合公司总经理的工作,做好保障工作。

  (六)甲方按工作开展的需求向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电脑1台/人、打印机、复印机、国内直线电话、文件柜等),开展业务所需办公文具,总经理用车一辆。商务用车一辆。

  第六条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依法设立、在本合同期内有效存续。

  (二)甲方具有必要的经营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

  (三)甲方保证对合同下委托乙方之市调定位、招商代理及经营管理的本项目拥有完整的、合法的、的使用权并有权对外出租,不受任何第三方的非法干扰。

  (四)甲方保证对本合同下委托乙方之市调定位,招商代理及经营管理的本项目的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够充分满足奥特莱斯经营需要且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五)甲方将向有关部门取得经营商品零售业务所需的执照、批准或许可,且该执照、批准或许可在本合同期间内将是持续保持有效的:

  (六)甲方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现有的债务;

  (七)甲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的经营期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未受到有关主管部门或任何有权机关的行政处罚:

  (八)甲方目前不存在任何未结的、可能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的以其为被告、被申请人、被处罚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程序;

  (九)甲方与其现有员工或以往员工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现存的劳动争议纠纷,可能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十)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签署前、签署时及本合同期限内,按时向乙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文件、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是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并需回复文件,必须在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加以说明或双方谅解除外)内给予乙方回复,以保证不影响工作之执行;否则,乙方则视为甲方同意该文件并按该文件意旨执行工作:

  (十二)甲方按乙方所需求的工作进度全面协调建筑、装修及相关审批工作,按本合同约定的阶段完成各项基础工作。在全面招商阶段完成主体基建工程以及达到开业所需的全部条件。

  第七条 服务费用

  (一)乙方经营管理期的服务费用分为两部分:固定费用加招商提成奖励(经营利润提成奖励)。

  1、月固定费用每月四 万元整,甲方须全额支付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固定费用包括乙方向其派驻人员支付的薪金、福利、房租、移动通讯费。

  2、招商提成奖励:除甲方已经招到的品牌外,甲方对乙方招到的品牌按照品牌价值分别按照1.5万元及7千元及3千元支付招商提成奖励。(详见附件三)

  3、经营利润提成奖励:合同约定购物广场第一年合同约定的租赁或者扣点总利润800万元/年为起点,合同期内每年度的利润递增50万元指标为基本标准。在保证甲方的基本收益的情况下。乙方得高出基本利润部分的 50%作为利润分成。

  第 利润分配

  1,公司每年12月30号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确定可分配利润并进行一次性分配

  2,公司经营所需而使用的水、电、通信、经营管理、广告、工资、税收等费用均列入成本

  3,公司每年广告费用按预算使用,原则上不高于50万元。其余各项成本费用由乙方在每合同年年初,以书面形式上报董事会。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4,开业前进行的内装修,房屋外装修、消防、暖气设施、自动扶梯不计入合作公司折旧成本。开业后重新进行的内装修招牌分年折旧进入公司经营成本,

  5,甲方负责消防设施验收,安装空调、电扶梯、观光梯和经营的电力配套。如需增容由甲方负责,并负责由其统一管理。

  6,甲方保障房屋的使用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顶地、墙及强弱电线路一次性交工,开业后发生的维修费用计入合作公司成本 7, 合作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工资标准为:(详见附件四)

  8, 购物广场发生的欠、贷款及利息由甲方组织资金偿付。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安顺市天河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借款、对外担保、向外抵押。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作为单一经营管理方也不承担合作公司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关系。

  第九条 合作期满或合作期内终止的资产处理:

  1. 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确定终止继续合作的,房屋及相关设施、装修等均归甲方所有,企业名称“贵州省安顺市天河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归甲方所有。

  2. 合作期内因一方违约终止或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除按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外,其他仍按上述原则处理。

  第十条 合作条件:

  1. 甲方按照附件(一)的标准提供经营场所;

  2,年利润达不到当年目标乙方只收取当年基本管理费。

  3,年利润超过当年目标并弥补前期不足的利润后,超出部分乙方得高出基本利润部分 50%的

  4.甲方已经完成购物广场60%的招商,,乙方应于20x年5 月 1日前完成该项目的招商工作。

  5,保底利润核算表

  第一年800万 第二年850万 第三年900万 第四年900万 第五年950万 第六年1000万 第七年1050万 第八年1100万 第九年1150万 第十年1200万

  6,分红款为净额,乙方不承担相关税费。

  7,如果延续三年乙方均不能完成商场联营保底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服务费用及各项奖励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一)自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入驻当天起算),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月固定服务费用,须于每月10日前将本月项目服务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二)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经营提成奖励,须在次年5日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招商进度奖励,甲方在招商开业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四)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执行经营管理期的相关合作,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的固定服务费不退回。

  (五)如本项目合作商户进驻时间不统一,各商户陆续开业。则经营期内招商业务仍然继续,乙方在经营期内的招商工作不再另计招商提成奖励。

  (六)由于客观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全面开张,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按预计开业时间顺延,甲方按招商筹备期固定费用标准继续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十二条 双方的财务管理约定

  (一)公司在项目筹备期所需的费用预算,乙方于项目筹备期开始后的15天内向甲方提出,报甲方审议,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根据预算计划进行支配和使用;

  (二)公司在经营管理期所需的费用预算,乙方于开业前15天或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出,报甲方审议,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根据预算计划进行支配和使用:

  (三)乙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经甲方同意后,作为公司财务运作的执行准则:

  (四)公司非正常资金划出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五)甲方承担本项目所有的开办费。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超出本合同中甲方委托的范围,或乙方或其委派的人员从事非法活动,导致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在本合同期间,乙方在服务期间连续三个年不能按照计划完成经营利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做出赔偿:

  (四)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出现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做出赔偿:

  1、对本项目不再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不再具备从事商品零售业所须的有效批准、执照或许可;

  3、本项目作为零售业的经营场所,不再具备能够正常经营的合法资格;

  4、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报酬,并在宽限期届满后的15日内仍未足额支付的:

  5、不能按照约定予以配合协助或侵犯乙方经营管理权的。

  (五)甲乙双方因充分理由解除本合同时,须以负责认真之态度,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之后的两个月为业务交接期。在业务交接期内,双方之合作合同仍是存在有效。经营管理期业务交接期费用,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七条第第1、2,3项费用标准支付乙方。

  第十四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署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陈述、保证、义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固定服务费、经营提成奖励、招商奖励,如逾期支付,则按每天支付总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如甲方逾期三日还未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及赔偿违约金;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或其他合法依据,甲、乙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或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否则违约一方应向对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的补充、修改和转让

  (一)本合同未尽事宣,可由合同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

  (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做成书面合同后方可生效。

  (三)除非经本合同另一方事先的书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二)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各自机构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十七条 通知和送达

  (一)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对方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二)送达方式及时间的确认

  l、若面呈的通知在被通知人签收时视为送达,被通知人未签收的不得视为有效送达;

  2、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的,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视为送达:

  3、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均应采用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并以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的邮戳时间为送达时间。

  (三)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如果发生变化,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3日内通知对方。

  第十 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进行本次合作主要为本购物广场二期开发打下合作基础,本购物广场二期开发中双方有意共同对等投资按照投资比例分红,。

  第十九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务服务合同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针对目标店铺(以下简称:淘宝/天猫店铺)店铺名称: ;店铺网址: ;进行全店推广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在淘宝网上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如下内容:

  1.1 淘宝店铺网络维护技术支持;

  1.2 产品更新与上架;

  1.3 运营策略的协同制定与完善;

  1.4 推广页面制作与店铺改版设计;

  1.5 数据提取并分析及内部流程改进;

  1.6 客服售前售后咨询及服务质检;

  1.7 促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1.8 会员管理及营销;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本合同履行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内有效。

  2.2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2.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在淘宝上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

  第三条 合作经营方式及价格计算

  3.1合作方式:服务费+提成

  3.2服务费:每月8000元人民币

  3.2提成基准:

  提成为当月全店成交商品营业额的 5 %。

  3.3计算提成起止日期:

  首月:开始日:业务实际开始日;结束日:当月最后一日

  次月起:开始日:当月1日;结束日:当月最后一日

  (例1:1.1业务开始日。计算起止日:首月1.1-1.31;次月起2.1-2.28)

  (例2:1.16业务开始日。计算起止日:首月1.16-1.31;次月起2.1-2.28)

  3.4提成计算范围:

  订单状态:“交易成功”、“买家已付款”、“卖家已发货”(不含“关闭交易”、“买家未付款”)的订单

  订单金额:以“买家实际支付金额”为计算金额

  计算提成公式:“买家实际支付金额”合计×提成比例%(提成比例即合同约定的比例)

  当月买家退款订单金额,在次月买家订单中扣除。(基准:次月下载的当月数据)(例:2.1下载1月订单,未扣除1月买家退款订单金额。3.1下载1月订单,扣除退款订单金额。)

  3.5合作期间的推广预算,需要乙方提前制定执行,甲方评估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因投放费用是用于甲方的店铺 ,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结款日期及付款方式

  4.1甲方次月 5 日付清本月提成费用。

  4.2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合同款项汇入乙方账户。

  4.3甲方未按时付清提成费用,乙方次日暂停服务。

  第五条 乙方收款账号

  5.1双方以补充合同形式确认收款账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6.1甲方须为本合同所指定授权销售产品的品牌持有人或拥有代理权的代理人。

  6.2甲方承诺遵守淘宝平台服务合同、支付服务合同以及所有公示于淘宝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签署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授权销售产品等有效授权书。

  6.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店铺页面设计美工,客服,和运营协助等相关事宜,如无法及时提供配合,造成的工作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6.5甲方应提供淘宝店铺的旺旺子账户号登陆密码给乙方,以便于甲乙双方结算及核对每月销售佣金;若甲方修改淘宝店铺登陆密码的,应最迟在修改密码的后一个工作日前告知乙方。乙方不得将登陆密码用于与运营无关的其他用途,并在使用中不能影响甲方网店的正常运营。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7.1为甲方产品制定淘宝店铺的网络营销实施方案。

  7.2负责为甲方提供淘宝/天猫店铺运营团队,人员组建包括不仅限于:项目经理1人、运营策划1人、营销推广1人,并在正常运营网店的过程当中保持与甲方的沟通,如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七个工作日告知甲方,更换过程不得影响甲方网店的正常运营。

  7.3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广告投放计划,由甲乙双方与淘宝平台接洽,进行甲方淘宝店铺广告资源排期。

  7.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甲方的品牌用于非甲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7.5本合同所指淘宝店铺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 保密条款

  8.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公司销售额及财务信息以及本合同服务内容透露第三方。

  8.2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提供真实的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等。乙方发生主体变更、注销或注册资本、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后的有关资料。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不充分的或虚假的信息致使另外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若甲方在运营期间因店铺本身运作违法违规而导致淘宝店铺无法运营,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9.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2因淘宝网第三方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3因双方的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如甲方关闭店铺、乙方注销公司等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发生重大变化的一方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及途径

  11.1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一方确定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1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一个月内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进行公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适用法律

  12.1本合同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本合同唯有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方可修改。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12.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互惠互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组织车辆运输铝土、原煤,运量不限。

  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装货地点装货,乙方须按时按原装的数量和质量运输到指定地点。

  三、乙方交货时出现的亏吨、扣吨或因车辆事故和其它因素丢损货物,乙方须按数按质按原装价赔偿。

  四、乙方车辆如对货物掺杂使假或私卖甲方托运货物损坏甲方信誉,甲方除收回货款外,乙方应付给甲方该单车货值1—5倍的违约金。其货物质量验收的亏吨、扣吨、交货等事宜,由乙方负责同收货方现场交涉、商订,甲方一般不参与。如因质量出现掺杂使假、拒收、没收等重大疑难问题:

  1、由乙方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赶到现场。甲方随乙方一起同收货方协商处理。如超过1小时后报告甲方,甲方很难受理参与调查处理事宜。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单车始发、运转书面情况报告,由甲方转报收货方,甲方向乙方提供收货方质量鉴定依据和处理意见。

  3、甲方按收货方实际验收或处理结论、吨位数付给乙方运费。因此引起乙方的扣车、罚款、没收等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收货方提供的证据或处理意见不服,乙方可书面申请复议。并可通过其它途径同收货方协商,如果复议无效,甲方只能按收货方处理结论办理经济结算事宜。如因此引起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运价随市场变化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运价以当时领票价为准。

  六、结算周期:每星期 结算。甲方付清运费方可收回货方结算单。如甲方资金确有困难应同乙方商定解决办法。

  七、1、乙方应交票据押金 元,合同终止,甲方退回。

  2、领票后须尽快将货运到收货方,超过10天结算价下浮1元。

  3、退票、变更车号按收货方规定办理,如跨月退票每份购销单付违约金500元。

  八、其它补充事项:

  九、未尽事宜,在执行中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应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此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否则由茌平县人民裁决。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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