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楼板集中加载检验等效换算
C.0.1预制构件结构性能试验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构件应在0℃以上的温度中进行试验;
2.蒸汽养护后的构件应在冷却至常温后进行试验;
3.构件在试验前应量测其实际尺寸,并检查构件表面,所有的缺陷和裂缝应在构件上标出;
4.试验用的加荷设备及量测仪表应预先进行标定或校准。 C.0.2试验构件的支承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梁和桁架等简支构件,试验时应一端采用铰支承,另一端采用滚动支承。铰支承可采用角钢、半圆型钢或焊于钢板上的圆钢,滚动支承可采用圆钢;
2.四边简支或四角简支的双向板,其支承方式应保证支承处构件能自由转动,支承面可以相对水平移动。
3.当试验的构件承受较大集中力或支座反力时,应对支承部分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验算;
4.构件与支承面应紧密接触;钢垫板与构件、钢垫板与支墩间,宜铺砂浆垫平;
5.构件支承的中心线位置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