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采系统巡查制度
为有效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提高瓦斯抽采浓度及流量,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巡查制度。
1、通防队每班必须落实瓦检员,检查分管区域内的瓦斯抽放管路及附属装置的完好情况及管路和放水器的积水情况,发现积水或其它问题应及时进行排除,如需停泵放水必须汇报通防队、通防科和调度室,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停泵放水作业。
2、通防队每天落实专职巡查人员,巡回检查井上下各处管路及附属设施的完好情况和抽放管路及放水器内的积水、积渣情况,发现积水积渣应及时排出,确保抽放管路畅通。
3、管路巡检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熟悉井下抽采系统,加强管路所在巷道内的巷道支护清况检查,吊挂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并对抽放管路上的放水器、计量装置、闸阀、法兰盘、除渣器和其它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管路巡检人员严格执行检查制度,严禁漏检和漏报情况。
5、抽放泵司机必须每班检查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6、通防部门每10天要组织对瓦斯抽采系统完好情况、漏气、积水、堵管、浓度、流量、负压下降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结果填入现场挂牌和检查记录台帐。
7、安检部门要将瓦斯抽采系统作为煤矿定期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对查出的问题按“五定”原则进行落实。
7、总工程师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瓦斯抽采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形成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安排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