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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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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青楼中心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起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我中心小学将围绕教育局精神,按照严要求、高标准的评选原则,公开、公正地评选确定起一支质量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要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审小组

组 长:储志斌(校长) 副组长:徐华魁(副校长)

组 员:林小英(教务主任)、徐寿明(总务主任)、徐华良(总务副主任)、徐礼金(少先队辅导员) 四、校级学科骨干教师申报条件

1.职称: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

4.所带班级成绩近三年全乡第一; 五、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职业、社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校园文明秩序。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解决本专业教学上的一些疑难问题,能在一定范围内指导本学科的教学,且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

3、能坚守在教学及教学改革的第一线,身先士卒,勇于实践。 4、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课堂教学效果较明显,在学校中起积极作用,且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5、备课认真,作业批改和学生辅导及时到位,教学质量好。 六、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

教师本人参照条件,向中心小学评审小组自我申报并填写好《青楼中心小学2017年校骨干教师推荐表》。

2、按照师德师风、教育能力等方面程序,进行考核、评选,确定骨干教师对象。

3、推荐人员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 七、骨干教师的管理

学校将对校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

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学习,每学期将所学内容向全体教师进行汇报并带头进行组内培训。 2.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带头作用

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为骨干教师提供条件和创造环境。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有质量,有研究重点的校级及以上研讨课或展示课,要求有说评课。

3.骨干教师聘任时间

每三年一评聘,每学期一次考核,凡学期考核中不合格的,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不享受相关待遇。

4.其他

凡在聘任期间,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没有服从工作安排的,评审小组有权随时终止对其聘任。凡在聘任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违反师德师风的,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责任事故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完成工作任务的,评审小组有权随时取消对其聘任。

青楼中心小学 2017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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